1、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原件、復印件) 各1件
2、註冊地址及生產、經營地址證明包括產權證或者租賃協議:
①自有房產,提供產權證或買賣契約等合法的產權證明(原件、復印件)
②租賃場所,提供租賃協議(原件、復印件),出租人為自然人的還須提供產權證明(復印件)
③生產、經營地址與註冊地址不壹致,分別提供相應證明 各1件
3、驗資報告或評估報告(原件、復印件) 各1件
4、組織機構統壹代碼證書副本(原件、復印件) 各1件
5、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復印件) 各1件
6、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證明身份的合法證件(原件、復印件) 1件
7、納稅人跨縣(市)設立的分支機構辦理稅務登記時,還須提供總機構的稅務登記證(國、地稅)副本(復印件) 1件
8、改組改制企業還須提供有關改組改制的批文(原件、復印件) 各1件
9、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件(復印件) 1件
10、汽油、柴油消費稅納稅人還需提供:(1)企業基本情況表;(2)生產裝置及工藝路線的簡要說明;(3)企業生產的所有油品名稱、產品標準及用途 1件
11、外商投資企業還需提供商務部門批復設立證書(原件、復印件) 各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