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2019“三位壹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已公布,學院2019年“三位壹體”綜合評價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總計劃數80名。
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2019“三位壹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壹章 總則
第壹條 為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優化人才選拔機制,進壹步推進浙江省高校招生“三位壹體”綜合評價改革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和國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學院招生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四條 本章程僅適用於2019年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浙江省“三位壹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五條 學院全稱和代碼: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浙江省代碼:0095。
第六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第七條 頒發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的學院名稱: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
第八條 辦學及就學地點:浙江省杭州市青山湖科技城勝聯路168號,郵編:311305。
第九條 歷史沿革與管理體制: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是1999年首批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由杭州電子科技大學舉辦、2004年經國家教育部批準確認的全日制本科高校(獨立學院)。
第十條 學科與專業特色: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是壹所電子信息特色突出,經濟管理學科優勢明顯的獨立學院。學院現有27個本科專業,分別隸屬於工學、經濟學、管理學、文學、藝術學等多個學科,學科相互滲透,專業協調發展。學院具有完備的教學設施和優良的師資隊伍,教學質量高,學風優良。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壹條 學院成立“三位壹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專家委員會,具體負責實施該項工作,研究、制訂學院“三位壹體”招生政策,並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二條 學院教務部負責專家委員會的組建和綜合測試組織管理工作。
第十三條 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三位壹體”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條 學院紀檢監察辦公室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71—58619121。
第四章 計劃與報名
第十五條 學院2019年“三位壹體”綜合評價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總計劃數80名。具體招生專業、計劃如下表:
第十六條 報考條件
壹、已經參加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且品德優良,身心健康,綜合素質較高,具有創新能力和培養潛質,有壹定特長的高中畢業生;
二、中學階段學業水平測試各科目成績均為D等及以上;
三、中學階段綜合素質評價達到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為P等)及以上;
四、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所報專業2019年選考科目要求。
同時符合以上條件且滿足以下條件之壹者均可申請報考:
1.中學階段學業水平考試成績A等1門及以上。我院認可往屆生相應科目的學考成績,涉及同時具有新高考改革前的“通用技術”、“信息技術”科目等級成績或新高考改革後的“技術”科目等級成績的情況,取其中的最高等級作為“技術”科目的學考等級成績計入。
2.符合下列專項條件之壹者:
(1)德育類:在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方面有突出事跡或表現(由學院專家委員會審核認定)。
(2)學科競賽類: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包括全國高中數學聯賽、全國高中學生物理競賽、中國化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得省級賽區競賽三等獎(含)以上。
(3)科技創新類:高中階段以第壹作者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中獲得省級賽區競賽三等獎(含)以上,或在全國“明天小小科學家”活動中獲三等獎(含)以上。
(4)語言文學特長類:高中階段以第壹作者正式出版文學專著,或高中階段參加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或全國創新英語大賽全國性作文比賽獲三等獎(含)以上。
(5)藝術特長類: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小學藝術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文化廳主辦的中學生藝術賽事中獲得三等獎(含)以上(限個人項目),或參加浙江省教育廳組織的聲樂、器樂、舞蹈類藝術特長測試並獲得A級證書。
(6)體育特長類:高中階段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證書者,或高中階段在國家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舉辦的中學生體育賽事中獲前8名者,或高中階段在省教育廳、省體育局舉辦的中學生體育賽事中獲前8名者(集體項目為前3名)。
第十七條 報名流程
1.網上報名:登錄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招生信息網,點擊“‘三位壹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根據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確認無誤後通過報名系統自動生成《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三位壹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表》,直接打印。
2.報名材料:
(1)《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三位壹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表》(須所在中學教導處蓋章);
(2)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3)高中階段獲獎證書或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須所在中學教導處蓋章);
(4)個人陳述,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字數1000字左右,須手寫。
3.郵寄材料:將報名材料按上述順序裝訂成冊(申請表作為材料首頁,不另制封面),並在信封上註明“三位壹體招生報名材料”字樣。以EMS特快專遞方式寄至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招生辦公室(浙江省杭州市青山湖科技城勝聯路168號格致樓223室,郵編:311305,聯系電話:0571-58619116)。所交申請材料概不退還,請考生留好備份。
第五章 選拔流程
第十八條 資格審核和書面評審:學院“三位壹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專家委員會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審核,並根據書面評審成績(書面評審成績為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折算成績,成績折算標準:A等計10分,B等計5分,C等計2分,D等不計分)從高到低,按招生計劃總數1:7的比例確定進入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名單(同分帶入)。如通過資格審核人數不足招生計劃總數的7倍則全部考生入圍綜合素質測試環節。
對高中階段在學科競賽、科技創新、語言文學、藝術、體育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的考生(具體獎項名稱和級別參考報名條件中的專項條件),經專家委員會認定,直接進入綜合素質測試,不占通過書面評審的人數比例。
第十九條 綜合素質測試通過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專業素養和專業潛質,滿分為100分。
第二十條 綜合素質測試結束後,我院根據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入圍名單,最終入圍考生名單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5倍。入圍考生名單將在學院招生信息網上進行公布,並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六章 錄取
第二十壹條 考生誌願填報納入浙江省普通高校提前錄取院校統壹填報,考生須在五個院校誌願欄的第壹誌願欄填報我院,否則無效。填報的專業誌願須在我院公布的招生計劃專業(類)範圍內,專業誌願和服從調劑專業均須符合高考選考科目要求,且要求文化成績需達到二段線(含)以上。
第二十二條 學院按照考生的綜合評價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
綜合評價成績=學業水平測試成績×15%+綜合素質測試成績×35%+高考成績×50%(三項成績統壹折算為百分制)。
其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A等計10分,B等計5分,C等計2分,D等不計分。
若考生綜合評價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總分、學業水平測試成績。
第二十三條 專業投檔規則:學院按招生計劃總數1:1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按“分數優先,平行誌願”的原則擇優錄取,專業間不設級差分。當考生綜合評價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誌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院將根據綜合評價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未滿專業;如仍不足,則從投檔基準線下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逐壹擇優錄取到未滿專業,直至滿額。
第二十四條 若考生誌願填報人數未到學院招生計劃總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誌願填報數的85%以內。
第二十五條 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院按“不予錄取”執行。
第二十六條 學院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和浙江省考試院的有關要求及規定的形式進行公布。考生可登陸學院招生信息網查詢。
第二十七條 學院“三位壹體”綜合評價工作安排:
1.網上報名時間:2019年3月1日—2019年3月24日;
2.材料郵寄時間:2019年3月4日—2019年3月24日(以當地郵戳為準);
3.書面評審時間:2019年3月25日—2019年3月31日;
4.書面評審結果查詢、網上繳費時間:2019年4月1日—2019年4月14日;
5.準考證打印時間:2019年4月1日-2019年4月19日;
6.綜合素質測試報到時間:2019年4月20日8:30-16:30(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
7.綜合素質測試報到地點: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下沙校區第十教學樓(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2號大街1158號)。
8.綜合素質測試時間:2019年4月21日;
9.綜合素質測試地點: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下沙校區(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2號大街1158號);
10.成績查詢:2019年4月26日起。
第七章 入學復查、收費和資助
第二十八條 被學院錄取的新生,應在學院規定的報到時間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在報到截止日前書面向學院招生辦公室請假,請假期限不得超過兩周(從新生報到截止日起算)。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後,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九條 學院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部門批文和有關規定執行收費。“三位壹體”招生收取報名費140元/生,繳費成功後因個人原因未參加綜合素質測試,報名費不予退還,逾期未繳費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測試資格,不能參加綜合素質測試。大學學習期間實行學分制收費,具體收費標準詳見當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三十條 學院建立了完善的優秀學生獎學金制度和困難學生資助制度。
第八章 監督機制
第三十壹條 為維護考試招生公平公正,確保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學院紀檢監察辦公室全程參與、嚴格監督,嚴防招生權力尋租。考生及家長如在招生選拔過程中有疑義,可直接向紀檢監察辦公室反映(電話:0571—58619121)。
第三十二條 學院未委托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特殊類型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
第三十三條 考生書面評審結果、入圍名單和錄取名單均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並在學院招生信息網上進行公布。
第三十四條 綜合素質測試過程全程錄像,專家名單和面試順序均通過抽簽隨機確定。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
(壹)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四)其他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上述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後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後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三十六條 學院聯系方式
招生網址: www.hziee.edu.cn/bkszs.php
招生咨詢電話:0571-58619116
招生咨詢QQ:1828772812、1214447443、2133726237、891114981(群)
電子郵件: [email?protected]
通訊地址: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招生辦公室(浙江省杭州市青山湖科技城勝聯路168號格致樓223室,郵編:311305)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由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八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省級招生部門規定不壹致之處,以國家、省級招生部門的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