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表:
嶽塘區中小學秋季招生計劃(學位)表
嶽塘區小學劃定的義務教育服務區列表
區屬學校服務區學位不足時,承接招生校表。
該區屬於初中招生服務範圍。
嶽塘區中小學秋季招生時間表
嶽塘區普通中小學招生辦法
(壹)合理劃定招生區域
根據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布、學區、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按照就近免費入學的原則,按照村組、街道、路段、門牌號等,,合理劃定每所公辦小學和初中的招生服務範圍。所有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的招生服務範圍要在招生學校、小學畢業學校、招生服務範圍村組、街道、媒體公布。
(2)規範錄取程序。
落實市人民政府關於商品房“去庫存”的相關要求,堅持“戶間壹致”的原則。學生家長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持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有效證件到擬入學學校註冊。各學校須在6月1日前將招生簡章草案交區教育局教育股審核,分管領導審批。《招生簡章》必須包括開設計劃、新生入學材料要求、報到時間和地點、學區範圍、學生排序等內容。(民辦小學發布的《招生簡章》不包括學區範圍和生源排序),學校招生流程。經區教育局審核同意後,將在學校門口、已履行義務教育配套責任的樓盤小區物業管理處、學校周邊主要道路兩側醒目位置予以公告。6月28日前,各小學將新生報名材料報區教育局教育股審核。7月下旬,區教育局教育股反饋新生報名材料審核意見後,各小學即可發放新生入學通知書。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8月15日前將應接受義務教育兒童的入學通知書發送給其父母或監護人,督促其按時入學。
1,小學新生。小學新生需查驗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出生證、預防接種證。凡年滿6周歲的兒童(31年8月前年滿6周歲的,以適齡兒童戶口簿登記的出生日期為準)依法入學。每個區都是公立小學。根據適齡兒童的戶籍和家庭住房情況,按照“不動產戶口壹致”的優先原則,在指定學區範圍內對以下五類學生進行排序,依次入學,直至滿員(服務區學校學位不足的,不能入學,由區教育局確定的對口單位承擔招生學校註冊工作。見附件2)。公辦學校和民辦小學的寄宿班在嶽塘區按五類招生。原則上不招收嶽塘區以外的學生。
(1)有房子的房子
(1)適齡兒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有嶽塘城鎮戶口和房產,房產權屬證書與戶籍所在地壹致,且實際居住在房產所在地,憑房產權屬證書入學。②適齡兒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嶽塘城區有戶籍和房產,但產權證與戶籍所在地不壹致,社區配合學校入戶調查後以產權證為準入學。
(2)無房戶(第壹種情況)
(1)適齡兒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壹直屬於嶽塘市,父母在湘潭嶽塘市工作,但無房產。實際上,他們壹直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在壹起,情況經社區助學入戶調查和房產部門核實,憑共同居住房屋的房產證入學。②適齡兒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戶籍壹直屬於嶽塘區,父母在嶽塘區工作但無房產。實際上,他們壹直在租住單位管理自己的產權,直接管理公房或經濟適用房等。,且情況已由社區配合學校入戶調查和房產部門核實,以租住房屋為基礎進行入學。(3)適齡子女父母因組織或人事部門批準的工作調動、部隊調動、人才引進等原因在湘潭工作的。同時,他們的戶籍已經遷到嶽塘區,但是沒有房產。情況由社區合作學校入戶調查和房產部門核實,在現租房的基礎上入學。
(3)有房無戶
適齡兒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湘潭市購房並實際居住,但戶籍未遷入房產所在地,憑房產所有權證入學。
(4)無房戶(第二種情況)
適齡兒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遷入嶽塘城區,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嶽塘城區就業但無房產。社區配合學校入戶調查和房產部門核實真相後,在現租房的基礎上進行入學。
(5)無房無戶
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嶽塘市工作並連續合法居住壹年以上,提交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子女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口簿、本區居住證(已辦理壹年以上)和在湘潭市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壹年以上的證明,在現租房基礎上上學。
2.公辦初中新生入學。公辦初中招生采取“相對就近,免試入學”的方式進行。除了寄宿班,公立初中必須在劃分的地區招生。公辦初中原則上不招收嶽塘區以外的學生。公辦初中新生需要審核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小學畢業生登記表。小學畢業生子女、外地務工人員子女回湘潭初中就讀市區學校報名時間為6月10至6月20日。服務範圍將於5月中下旬公示。公辦初中新生報名時間為6月20日至30日,新生錄取時間為7月5日至10。區屬公辦初中學位不足時,根據本區小學畢業生戶籍及家庭住房情況,按照“不動產戶口壹致”的優先原則,參照指定學區內小學五類學生,進行排序入學報名,直至錄滿為止(服務區學校學位不足由區教育局確定的對口承擔招生學校報名,見附件2)。
3、民辦初中新生。民辦初中實行“自主招生、免試入學、全額招生”的方式。嚴格按照“全國中小學生註冊信息管理系統”,實行“壹人壹註冊,他人註冊”。希望進入私立初中的學生可以在私立學校的網站上提交申請表或在學校註冊。每生報考1民辦初中,報名時間為5月20日至6月10。民辦初中通過查閱學生成長記錄,公平確定錄取對象。錄取時間為6月10至20。
4.搬到城市上學的孩子。開辟農民工子女入學綠色通道(即“小學新生入學”條款中的3-5序列入學),妥善解決農民工子女入學問題,按照相對就近免試的原則,安排完全小學、紅旗學校、夏虹學校、育才教育集團清水校區、盤錦學校、育才教育集團滴水校區、和平學校、竹埠學校、鄭江學校、青山學校、蔣斌學校初中。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須在我區市區連續合法居住1年以上,依法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並提交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就業證明(個體經營者可用工商稅務證明代替)、嶽塘區居住證(房產證或房屋租賃合同), 學生原就讀學校出具的國家學籍信息證明(未就讀學校除外)和在湘潭市連續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壹年以上的證明等。
5.免試學、學得慢的學生入學。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期入學的,由其父母或者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經當地鄉(鎮、街道辦事處)人民政府或我局教育單位批準,可免試、休學。重度殘疾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按國家、省、市有關文件規定入學。
6.特長生錄取。本市適齡聽障、智障兒童可申請就讀湘潭市特殊教育學校。鼓勵能夠適應普通學校的殘疾兒童隨班就讀。任何學校不得拒絕可以在校學習的殘疾學生。生活不能自理、行動不便、行為異常的重度殘疾兒童,可以向湘潭特殊學校提出申請,幫助其完成義務教育。
7.嚴格控制班級規模。嚴格執行規定的班級規模,小學每班學生人數原則上控制在45人以內,初中每班學生人數原則上控制在50人以內。
8.嚴格執行高普中等職業學校招生政策。按照市局普通高中招生文件要求,落實省級示範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政策。
9.教育組的招生是分組進行的。我局四大教育集團以本部和分校的服務範圍為集團招生範圍。教育集團制定統壹的集團招生計劃,報招生辦批準。集團要統壹招生計劃,統壹報名程序,統壹集團的師資配備,統籌不同校區的班級安排(保留集團內所有學校的組織機構代碼)。
10,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流程。制定計劃→審批計劃和招生簡章→發布招生計劃和招生簡章→報名(網上或現場)→集中審核新生信息→入戶現場檢查→分批審批公示→匯總上報審批(按錄取類型分批報名)→申請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