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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移定價”是什麽意思?

轉讓定價是指關聯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服務和轉讓無形資產時所確定的價格。在跨國經濟活動中,利用關聯企業之間的轉移定價已成為壹種常見的逃稅手段。壹般的做法是:高稅國的企業向其在低稅國的關聯企業銷售商品、提供服務和轉讓無形資產時,制定較低的價格;低稅收國家的企業在向其高稅收國家的關聯企業銷售商品、提供服務和轉讓無形資產時設定了高價格。這樣,利潤就會從高稅收國家轉移到低稅收國家,從而達到使其稅負最小化的目的。

為了防止這種情況的發生,稅務機關利用公平交易原則,合理確定企業產品的轉讓定價,使其在中國合理納稅。這就引出了轉移定價的說法。

企業的關聯交易以及稅務機關對關聯交易的審計和評估應遵循獨立交易原則,選擇合理的轉讓定價方法。轉讓定價方法包括可比非受控價格法、轉售價格法、成本加成法、交易凈利潤法、利潤分割法以及其他符合獨立交易原則的方法。

1.可比非受控價格法。關聯交易的公平交易價格是指非關聯方之間相同或類似業務活動所收取的價格。

壹般來說,可比非受控價格法可以適用於所有類型的關聯方交易。

2.轉售價格法。關聯方采購商品的公允交易價格為關聯方采購商品後銷售給非關聯方的價格減去可比非關聯交易的毛利。

轉售價格法通常適用於轉售不改變商品外觀、性能、結構或不改變商品商標的簡單加工或簡單購銷業務。

3.成本加成過程。關聯交易的公允交易價格以關聯交易的合理成本加上可比非關聯交易的毛利為基礎。

成本加成法通常適用於購買、銷售、轉讓和使用有形資產,以及提供勞務或融資的相關交易。

4.交易凈利潤法。以可比非關聯交易利潤率指標確定關聯交易凈利潤。

交易凈利潤法通常適用於購買、銷售、轉讓和使用有形資產、轉讓和使用無形資產、提供勞務等關聯交易。

5.利潤分割法。根據企業及其關聯方對關聯交易合並利潤的貢獻,計算各企業應分配的利潤額。利潤分割法分為壹般利潤分割法和剩余利潤分割法。

利潤分割法通常適用於所有參與方的關聯交易高度整合,難以單獨評價各方交易結果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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