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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企業財產份額轉讓和退夥涉及稅收業務嗎

到目前為止對轉讓合夥企業份額的合夥人如何征稅,中國稅法沒有明確規定。但在實踐中有三種做法。

(壹)對合夥人按照“財產轉讓所得”征收所得稅,允許稅前扣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即根據現行個人所得稅政策,自然人合夥人轉讓投資資產按“財產轉讓所得”和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對合夥人按轉讓收入的壹定比例核定征收所得稅(僅適用於外地註冊企業和賬務不健全、無法查賬征收的企業)。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關於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的通知(財稅[2000]91號)第七條規定:“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設置但未設置賬簿的;企業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按照比例核定征收所得稅。

擴展資料:

無償劃撥:

資產的無償劃撥是計劃經濟體制下資產存量流動的壹種特殊現象,壹般發生在同壹所有制的國營企業之間,是行政控制下的資產有計劃轉移。根據《國營企業固定資產實行有償調撥的試行辦法》,屬於下列情況的固定資產,仍可以實行無償劃撥:

因管理體制、組織機構調整,企業或企業的壹部分改變隸屬關系的;

工業改組中企業合並、分設,或生產車間隸屬關系改變,部分設備在企業之間進行調整的;

支援新建工業基礎,人員或建制變動,設備隨著轉移的;

經國家特殊批準無償調撥的。

百度百科-資產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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