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8年至2019年河南省拆遷補償標準規定,河南省拆遷政策規定最新方案第19條,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屬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國家授權的國有房屋及及附屬物的管理人,依照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和本辦法的規定給予補償,根據第20條規定,拆遷補償的具體形式如下所示:
產權調換,拆遷人家其他房屋用作被拆除房屋的補償金岸建築面積結算,償還房屋與被拆除房屋之間的結構差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對償還的房屋擁有產權,產權調換的面積,按照所拆除房屋的建築面積計算。
作價補償,拆遷人會按照拆房屋建築面積的重置價格結合成新結算,向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用現金的形式給予補償。
根據第21條規定,除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和房地產管理部門直接管理的住宅房屋之外,其他住宅房屋均需要按照以下規定對拆除房屋的所有人給予補償。
實行產權調換,主要是償還房屋與被拆除房屋建築面積相等的部分,償還金額按單方工程造價的50%到100%來計算,被拆除房屋按重置價格結合成新結算結構差價,應按被拆除房屋的使用面積或居住面積安置以及償還房屋不可分割的原因造成償還房屋的建築面積,超出被拆除房屋的建築面積,超出部分為十平方米,或者是不足十平方米的,超出的部分需要按照單方工程造價結算,具體的計算方法就是如果超出了面積大於十平方米的,需要按單方工程造價的壹至兩倍結算。
擴展資料
第八條申請領取房屋拆遷許可證,應當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交下列資料:
(壹)建設項目批準文件;
(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三)國有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
(四)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
(五)辦理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出具的拆遷補償安置資金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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