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困難居民大病醫療救助,是對患有重大疾病並造成醫療和家庭生活困難的城鄉居民,給予限額資金救助,享受醫療優惠政策;對特殊困難群體(包括城市低保對象、農村低保對象、農村五保對象、城鎮特困職工及其家庭成員)給予醫前救助,並資助其分別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城鄉居民,均可申請大病醫療救助:
(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或持有《德州市特困職工證》的特困職工及其家庭成員;
(二)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以下簡稱農村低保對象)、五保對象;
(三)按照有關規定報銷、減免、補助有關醫療費用後,個人實際承擔的本年度住院醫療費用超過家庭年收入的居民。
三、什麽條件不屬於大病醫療救助承擔範圍?
答: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屬於大病醫療救助承擔範圍:
(壹)未經定點醫院批準,在非定點醫院住院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
(二)在河南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規定的診療項目目錄、藥品目錄、醫療服務設施目錄以外發生的醫療費用;
(三)不能提供定點醫院的診斷病歷、診斷證明、住院憑證,以及應提供,而不提供有關醫療費用報銷、減免、補助憑證的;
(四)隔年度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
(五)門診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
(六)因賭博、吸毒、酗酒、打架鬥毆、自殺自殘、交通肇事、醫療事故等不屬於本辦法規定救助範圍發生的醫療費用;
(七)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等因素造成大範圍急、危、病人搶救治療及疫情和大規模傳染病所導致的醫療費用;
(八)市、縣(市、區)政府確定的其他不予救助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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