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是要找相關部門問清楚到底怎麽回事,要不然以後出了事情怎麽辦,就像這次,當事人想要去書稅務局主要營業執照時工作人員告訴他需要交罰款,這誰能幹,自己的飯店的都停業好幾年了,最後發現有人壹直在冒領發票,才會導致這樣的結果。我覺得這筆錢肯定是要冒領的人拿出來,要不是他的違法行為怎麽可能會出現這筆罰款。
如果大家也遇到了這樣的事情,壹定要及時維護自己的權利,嚴重者甚至可以進行報警處理,通過法律的手段進行解決問題。畢竟發票不管對於個人還是商家都是非常重要的,因為發票是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也是審計機關、稅務機關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他人非法冒領很有可能造成有人偷稅漏稅,給國家經濟造成損失。
這種先例是不可以開的,要不然國家還如何發展和進步。而且經濟流通在我國也是占有很重要的地位的,國家進行宏觀調控,但是如果有人在這期間搗亂,就有可能造成某壹方面的斷節,造成很嚴重的後果。對了,每壹張發票都有獨壹無二的流水賬號碼,防止發票重復或跳號。
還是那句話,大家再遇到這種事情不要慌,如果發現無法進行溝通解決,那就直接報警就好了,畢竟這種人說白了就是在偷國家的錢,對待這種人肯定是要嚴厲處罰的。還有就是繳納稅務是我們國家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偷稅漏稅都是不對的。相關法律也規定了這種後果的嚴重性,嚴重者甚至會有牢獄之災,而且罰金還會翻倍。
希望大家能夠明白,在我們維護自己合法權利的同時,也應該履行相應的義務,如果只想著占便宜,而不付出,最終的結果妳們可以自己想象,不在這裏就不多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