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響,我省原定2020年春季開展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延期到下半年,與秋季認定工作合並開展。根據上級通知精神,現就做好2020年我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總體流程
(壹)網上申請。申請人按通知及時登錄www.jszg.edu.cn(中國教師資格網)註冊申請認定。具體操作參照《用戶手冊》(見附件1)。
(二)體檢。申請人按《2020年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體檢通知》(見附件2)先預約、後按規定的時間到指定醫院參加體檢。
(三)現場確認。體檢合格後,申請人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到現場確認;
(四)資格認定。認定機構給出認定結果、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五)證書發放。認定機構領取空白資格證後根據認定結果打證、發證。
特別提示1:網上申請和體檢時間不分先後;
特別提示2:有關教師資格認定的全部信息(包括認定通知、現場確認批次安排、認定結果及證書發放等)均公布在?昆山市人民政府?網(/)公示公告欄,請申請者及時關註,不再另行告知。
二、認定對象範圍
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並符合以下任意壹項條件的人員,均屬於我市教師資格證認定對象:
(壹)具有我市戶籍
(二)持有有效期內、居住地為我市的居住證
(三)在我市普通高校(含分校區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讀
(四)駐我市部隊現役軍人或現役武警
(五)居住地為我市、持有我省有效期內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港澳臺居民或在我市報名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港澳臺居民
三、認定受理範圍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我市教育局受理本轄區內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報名。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申請人在蘇州市教育局報名點報名。
四、認定基本條件
在我市申請教師資格認定,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壹)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曾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受到過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二)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
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達到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合格標準,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醫院體檢合格。體檢標準和操作規程按照省教育廳《關於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蘇教師〔2002〕59 號)、《省教育廳關於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體檢取消乙肝項目檢測的通知》(蘇教人〔2010〕14號)和《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於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執行。
(三)符合《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
1.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其中具有中等幼兒師範學校或中等師範學校學歷的師範生可申請認定與其所學學段相壹致的幼兒園或小學教師資格);
2.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高等師範院校或者其他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普通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並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特別提示1:上述所有資格種類的學歷要求均為?畢業?,?結業證?、?肄業證?均不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的學歷要求;
特別提示2: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可於畢業前的最後壹學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大專畢業後又取得碩士以上學位者,申請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時,視為具備合格學歷。
(四)取得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申請人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語委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語文教師、幼兒園教師和擔任對外漢語教學的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水平;語音教師和播音、主持、影視劇表演等專業教師應當達到壹級水平。年滿五十周歲的申請人員,提倡使用普通話,對普通話證書不作要求。
(五)非師範生和2015年及以後入學的師範生應取得有效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以下簡稱?考試合格證明?)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段和學科應與考試合格證明標註的學科和學段壹致。
特別提示:2014年及以前入學的師範生只能免試申請與所學專業和學段對應的教師資格。
五、認定時間安排
(壹)網上申請
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網報時間統壹為7月1日?8月20日。
(二)現場確認
8月25日~28日分批次進行,時間為上午8:30~11:00,下午13:00~15:00;地點:前進西路1801號昆山政務服務中心(西區)四樓A區社會民生窗口。
特別提示:8月22日18:00前在昆山市人民政府網公布現場確認批次安排,請各申請人按照對應的時間前往現場進行確認。
六、網上申請認定方式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開放時間註冊個人賬號(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完善個人信息,並在網報時段內7:00至24:00登錄報名。具體操作見用戶手冊V1.0(申請人)(附件1),並註意以下幾個方面:
(壹)完善個人信息
申請人使用註冊的賬號登錄後,在?個人信息中心?頁面完善個人身份等信息,並進行實名核驗。
1.?個人身份信息?。申請人在該欄目需完善性別、民族(港澳申請人選擇民族時可選具體壹個民族或其他)。申請人可在此頁面修改除?證件類型?和?證件號碼?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師資格考試信息?。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且合格的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查看本人的考試合格證信息。
3.?普通話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新增和修改個人普通話信息。
(1)在?核驗證書?類型下,輸入證書編號等信息,點擊?核驗?按鈕,系統將在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信息管理系統中核驗普通話證書信息。[page]
(2)如果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壹致。
(3)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選擇?錄入證書?類型,補全相關信息並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小於200KB,格式為JPG),供後臺人工核驗。
4.?學歷學籍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新增和修改個人學歷信息。學籍信息將在認定報名過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敗,需自行添加學籍信息。
(1)在?核驗學歷?類型下,輸入學歷證書編號,點擊?核驗?按鈕,系統將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信息管理系統中獲取相關信息。
(2)如果核驗不到學歷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學歷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壹致。
(3)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證書信息,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並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小於200KB,格式為JPG),供後臺人工核驗。
(4)中師、幼師學歷,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並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小於200KB,格式為JPG),供後臺人工核驗。
(5)如您所持有的學歷為港澳臺地區學歷或者國外留學學歷,無法進行學歷核驗,請選擇核驗類型為港澳臺地區學歷或國外留學學歷,按照步驟(3)進行操作,並上傳《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學位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新增和修改個人學位證書信息。學位信息目前尚未實現在線核驗,壹律自行上傳證書信息。
6.?教師資格證書信息?。已經申請認定過教師資格證的人員,可以在該欄目查看本人2008年以後取得的教師資格證書信息。
在我省網報時間段內,申請人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用本人的賬號登錄並報名。
申請人按照認定受理權限和範圍選擇合適的認定機構,在系統中上傳的照片應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文件格式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過200K。
(三)簽署《個人承諾書》
申請人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目或在 ?須知?頁面下載《個人承諾書》。下載的《個人承諾書》用A4白紙打印。承諾書將合成在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上,請在?承諾人?處正楷書寫簽署本人姓名和簽字日期後,掃描或拍照上傳。簽名後上傳的《個人承諾書》,在預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時可查看整體效果。如預覽時發現上傳的《個人承諾書》位置不正確、不清晰或簽名不完整,務請重新上傳,以免影響認定(非常重要)。
特別提示:省教育廳將在認定工作結束後對全省當年通過的教師資格認定人員(不含港澳臺人員)的無犯罪記錄情況統壹進行核查。
七、現場確認準備材料
現場確認時所有申請材料應裝入紙質材料袋(不能用塑料文件袋等替代),袋上貼好《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材料袋封面》(見附件2),現場報名編號根據公布的現場確認批次安排通知內容填寫。檔案袋內原件、復印件材料均展開擺放內容面朝上、順序與封面目錄壹致(未提復印件的均為原件,所有復印件均使用A4紙單面復印)。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應於受理期限終止前補齊。現場確認所需材料包括:
(壹)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二)以下任壹種戶籍證明或居住證等材料
1.提供戶籍為昆山市的《居民戶口簿》(包括首頁與個人頁)。申請人如為集體戶口的,需提供集體戶口簿中本人戶籍頁,並提交集體戶口簿首頁復印件(加蓋戶籍管理部門公章);
2.提供居住地為昆山市的居住證;
3.未取得畢業證書的昆山市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需提供?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其他在校就讀學生需提供註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
4.駐昆山市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應提供軍官證或警官證,如證件上不能顯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服役所在地;
5.在昆山市報名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港澳臺居民,應提供我省簽發的港澳臺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三)學歷證書(學歷信息經過學信網電子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
持港澳臺學歷或國外學歷的申請人需提前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申請系統? ()進行學歷認證,以免影響認定。
僅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其畢業前在現場確認時可暫緩提交學歷證書,但應提供申請人的《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憑《推薦表》申請認定並獲得通過的應屆畢業生,須在認定機構規定的時間內憑合格畢業證書方可領取教師資格證書。
特別提示: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於國家認定信息系統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網(www.chsi.com.cn)在線申請,2020屆應屆畢業生不需提供認證報告),否則將視為不合格學歷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時申請認證報告,以免影響認定。
(四)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認定系統能驗證的可不提供)
普通話測試成績不合格者,申請不予受理。進入蘇州語言文字網(/szlanguage/)新聞中心欄可咨詢報名參加普通話測試事宜。
(五)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認定系統能驗證通過的可不提交)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在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2014年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範類畢業生如畢業證書中無明確標註?師範?字樣,需同時提供以下兩種材料:
1.由畢業學校教務部門驗印的個人學習成績單(有必修科目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的考試和教育實習合格成績);
2.以下任壹種證明材料:
1)畢業學校上級教育主管部門下達的當年入學時的專業招生計劃文件復印件,標明本專業為全日制師範類專業(加蓋畢業學校教務、檔案或發展規劃部門公章);
2)帶有申請人姓名和專業的當年全日制師範生錄取名冊復印件(需有師範專業標註,加蓋畢業學校招生或檔案部門公章);
3)個人學習檔案中學習成績單上專業欄標註?師範?字樣(復印件加蓋學校教務部門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4)《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上註明為師範類畢業生(復印件加蓋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5)高校發出的錄取通知書的專業欄後註有?師範?字樣(復印件加蓋畢業學校招生或學籍管理部公章);
6)1999年高校擴招之前入學的師範類專業畢業生,其畢業成績單中雖然沒有?師範?字樣,但應系統學習過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且教育實習成績合格(復印件加蓋學校教務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六)港澳臺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有關部門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港澳臺人員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由申請人自行聯系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有關部門開具。由各認定機構根據港澳居民需要,提供省統壹制發的用於申請無犯罪記錄證明的公函。
(七)證書照片粘貼頁
證書照片粘貼頁(見附件3)相關信息填寫完整,需貼上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照片用於制作證書,須與網上申報時上傳相片同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圖像清晰,具體尺寸2.5CM(寬)?3.5CM(高)。
特別提示: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壹律退回。
(八)體檢表
江蘇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分為幼兒園申請人用和非幼兒園申請人用兩種(見附件4、附件5)。申請人請按《2020年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體檢通知》(附件6)於7月3日前完成體檢網上預約,屆時按要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者,申請不予受理。
特別提示1:今年申請人需先網上預約、再按確定時間參加體檢;
特別提示2:體檢表須用壹張A4紙正反打印;
特別提示3:今年參加我市教育局組織的新教師入職體檢的申請人,可在本次認定時免予重復檢查而不參加體檢。
綜合提示1:從2019年起,教師資格認定采用新版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申請表***壹頁,部分認定申請信息在申請表上不再顯示。申請表不再由申請人打印提交,認定審核通過後,由認定機構生成和下載,壹式兩份A4紙打印。
綜合提示2:以上(三)、(四)、(五)項材料凡經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電子信息比對無誤的,現場確認時不再要求提交紙質材料(含原件、復印件)。無法比對的信息,由申請人在現場確認時提供原件。
八、現場確認流程
具體操作請見《教師資格證現場確認流程》(附件7)。
特別提示: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有關說明、表格,均在本通知附件項下載,包括《用戶手冊》(見附件1)、材料袋封面(附件2)、照片粘貼頁(附件3)、體檢表(附件4和附件5)、《2020年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體檢通知》(附件6)和《教師資格證現場確認流程》(附件7)。
九、其他
(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同壹申請人在同壹年內只能申請壹種教師資格
高級中學與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相互融通,不須重復申請。申請學科應在公布的學科目錄中選擇,當年只能填報壹個學科。
(二)請申請人按認定機構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現場確認和參加體檢
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無法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三)申請人應在個人承諾書中做出真實無誤的承諾
承諾如與事實不符,均屬於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行為。壹經查實,教育行政部門將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按對申請人做出?撤銷教師資格、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教師資格?或?喪失教師資格,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行政處罰。
(四)咨詢電話:57514822,36860415。
點擊下載>>>附件1-7
1. 用戶手冊V1.0(申請人)
2.教師資格認定材料袋封面
3.證書照片粘貼頁
4.江蘇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A4紙正反打印_非幼兒園申請人用)
5.江蘇省幼兒園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A4紙正反打印_幼兒園申請人專用)
6.《2020年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體檢通知》
7.《教師資格證現場確認流程》
昆山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