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意:2020年10月為大征期,按季度申報的需要申報第三季度各項稅費,建議盡量提前幾天完成抄報稅。
壹、1月、6月、7月、9月、12月申報納稅期限分別截至當月15日。
二、2月15日為星期六,2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2月17日。
三、3月15日為星期日,3月申報納稅期限順至3月16日。
四、4月4日至6日放假3天,4月申報納稅期限順至4月20日。
五、5月1日至5日放假5天,5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5月22日。
六、8月15日為星期六,8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8月17日。
七、10月1日至8日放假8天,10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10月23日。
八、11月15日為星期日,11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11月16日。
根據我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三條的規定: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納稅申報或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主要內容包括:稅種、稅目,應納稅項目或者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項目。
計稅依據,扣除項目及標準,適用稅率或者單位稅額,應退稅項目及稅額、應減免稅項目及稅額,應納稅額或者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額,稅款所屬期限、延期繳納稅款、欠稅、滯納金等。
擴展資料
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金融業營業稅的申報期限為1個季度。
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以1個月為壹期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
以5日、10日或者15日為壹期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於次月1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
以1個季度為壹期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
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應當在月份或者季度終了後十五日內,向其所在地主管國家稅務機關辦理預繳所得稅申報;
內資企業在年度終了後四十五日內、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在年度終了後四個月內向其所在地主管國家稅務機關辦理所得稅申報。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