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商場是增值稅壹般納稅人,本年8月為促銷有以下五種方案可供選擇:方案壹:商品8折銷售,即原先價值為1000元的商品,現在售價為800元。方案二:買壹贈壹,即顧客只需花800元即可購買原價800元的商品,同時獲贈價值200元的商品,且價值200元的商品的購進價格為140元(以實際收取的價款800元換算為不含稅價款後,按照原品與贈品公允價值的比例分別填寫在同壹張發票的金額欄,則按照分攤後的金額分別計算原品與贈品各自的增值稅銷項稅額)。方案三:買壹贈壹,即顧客只需花800元即可購買原價800元的商品,同時獲贈價值200元的商品,且價值200元的商品的購進價格為140元(將贈送的200元的贈品單獨開具發票,則不僅原價800元的原品按照800元換算為不含稅價款後的價格計算繳納增值稅,而且贈送的200元的贈品也按照200元換算為不含稅價款後的價格視同銷售計算繳納增值稅) 方案四:顧客賒購貨物滿1000元,在10天內付款,甲商場給予20%的折扣:顧客在30天內付款甲商場不給予折扣。假設顧客在10天內付款。方案五:顧客購物滿1000元可從甲商場獲贈200元的現金。甲商場的銷售利潤率為30%,即若銷售額為1000元,則進價為700元。上述價格均為含增值稅價格。另外,甲商場每銷售原價1000元的商品,便發生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工資和其他費用50元(不含增值稅)。假設甲商場銷售和購進商品的增值稅稅率均為13%,購進的商品均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且不考慮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假設甲商場促銷活動的顧客均為其他個人即自然人。工作要求請對上述業務進行納稅籌劃。
上一篇:2019日照清明節好去處清明小長假活動盤點下一篇:2020年小規模納稅人免稅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