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扣除比例:100%
即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
2、職工福利費支出扣除比例:14%
即企業發生職工福利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
3、職工教育經費支出扣除比例:8%
即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4、工會經費支出扣除比例:2%
即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準予扣除。
5、研發費用支出加計扣除比例:75%
即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6、補充養老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支出扣除比例:5%
即企業發生的補充養老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支出分別按照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5%的部分,準予扣除。
7、業務招待費支出扣除比例:60%
即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8、公益性捐贈支出扣除比例:12%
即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結轉以後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9、手續費和傭金支出扣除比例:5%
即壹般企業發生的手續費和傭金支出不超過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的部分,準予扣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
企業所得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
企業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
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並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
企業在報送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按照規定附送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
《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五條
企業在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的,應當自實際經營終止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當期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企業應當在辦理註銷登記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稅務機關申報並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