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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結算的期限

內資企業繳納的所得稅按年計算,分月或分季預繳。納稅人應當在月份或者季度結束後15日內,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會計報表和預繳所得稅申報表;年度終了後四十五日內,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會計決算報表和所得稅申報表,年度終了後五個月內結清所欠稅款。預繳稅款超過應納稅額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及時退稅或者抵扣下壹年度應納稅額。需要註意的是:(1)按月或按季預繳所得稅的納稅人,應在年度終了後15日內申報預繳納稅年度最後壹個預繳期的稅款,不允許緩繳至匯算清繳。(二)納稅人已按規定預繳稅款,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規定期限內進行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的,應在申報期限內提出書面延期申請,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後,在批準的期限內辦理。(三)納稅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的,可以延期辦理;但是,應當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後立即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主管稅務機關應當查清事實,予以批準。(四)納稅人在納稅年度中間破產或者終止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自停止生產經營活動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企業所得稅申報,60日內匯算清繳企業所得稅,並依法計算清算期間的企業所得稅,結清應納稅款。(五)納稅人在納稅年度中間發生合並、分立的,根據稅收法律法規規定,合並、分立後其納稅人身份發生變化的,應當在辦理變更稅務登記前辦理企業所得稅申報,及時進行匯算清繳,結清稅款;納稅人身份不變的,可以連續計算納稅年度。隨著我國經濟水平的不斷提高,國家的各種政策和條件都是支持創辦企業的,所以企業在經營過程中也要遵循公司法,公司法明確規定企業要按時足額繳納各種稅收,企業稅務人員在做賬時必須做到事實,即避免偷稅漏稅,否則要受到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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