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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法與稅法的聯系與區別

會計制度與稅收法規的關系是經濟發展中需要面對的重要問題。世界上主要的稅社關系主要分為兩種模式:以英美等國為代表的分離模式和以法國、德國等國為代表的統壹模式。雖然稅收與社會的關系是現代經濟學的問題,但會計和稅收本身都是在人類社會的發展中逐漸形成的。不同國家和地區的立法基礎、法律結構、社會形態和經濟狀況隨著時間的推移壹直在不斷演變,現代稅收關聯關系的形成就是在這些因素的影響下逐步形成的。統壹的稅協關系模式更能有效地遏制財務舞弊,保證會計信息的可靠性。而分離模式下的會計信息更有利於投資決策的制定,在保護中小投資者方面更有優勢。不同的稅收-社會關系模型具有不同的適用性。稅社關系模式的發展可以借鑒其他國家的經驗,但更重要的是充分認識我國的實際情況和問題,根據我國國情制定稅社關系的改革方向。我國實行現代企業會計制度以來,主要參考了美國會計制度和稅社關系模式,采用了稅社分離模式,分離程度不斷擴大。然而,中國的實際國情與美國有很大不同,中國目前的稅收-社會關系模式沒有很好地反映符合其國情的稅收-社會關系的主要特征。稅收與社會關系的過度分離也導致了謹慎性原則的濫用、納稅申報調整過於復雜等諸多問題。決定稅收與社會關系模式的主要因素之壹是會計信息使用者的信息質量要求。在我國目前的情況下,會計信息的對象主要分為兩類,壹類是大型企業和上市公司。這類企業、公司會計信息的使用者壹般是股東和潛在投資者,主要服務於投資等經濟活動,強調信息的決策有用性。這類企業的稅社關系改革應以保持稅社分離、提高會計信息準確性為主導。其次,對於大量的中小企業和國有企業來說,會計信息的主要目的是納稅申報,信息的使用者主要是稅務部門等國家機關,他們對會計信息的要求主要是可靠性。因此,在國家稅務委員會和國家稅務委員會關系改革的大方向上,應強調稅務委員會的統壹,並對壹些企業和壹些領域適度采取分離模式。稅務會計是現代經濟發展過程中從財務會計中分離出來的壹種特殊會計形式。稅務會計獨立於財務會計,但依賴於財務會計,這是中國國稅系統關系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獨立稅務會計有助於減輕中小企業財務會計的稅務會計負擔,使稅務會計更加專業和準確。對於大型上市企業來說,專業的稅務師和稅務會計服務是提高企業會計效率的有效途徑。組建壹支專業的稅務會計隊伍,也更有利於我國會計制度與國際接軌。本文從我國現行稅協關系的特點及其引發的問題入手,分析了問題產生的原因,並通過對不同稅協關系利弊的比較,研究了適用於我國的不同稅協關系的壹些特點。本文對我國稅務委托關系改革提出了“壹體化”模式、稅務會計專職化、稅務會計分類管理等改革建議,突出稅務委托關系發展的多樣性和前瞻性,利用和整合不同稅務委托關系模式的特點,使我國稅務委托關系改革更有利於促進國民經濟的開放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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