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根據省統計局統計數據,2019年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73014元/年(6085元/月)。確定2020年度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繳費基數上限為18255元/月,繳費基數下限可延用2019年度繳費基數下限3410元/月。
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標準
2020年度,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計發基數為7516元;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費為12170元,壹次性撫恤金為36800元。
三、組織實施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要精心安排部署,做好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繳費基數核定、新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計發和企業職工遺屬待遇發放工作。同時,要強化宣傳引導,做好政策解讀工作,在工作中遇到特殊情況時,要及時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反饋。
法律依據:
《青海省關於確定2020年度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通知》
青海省關於確定2020年度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和基本養老保險計發基數等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青海省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實施方案的通知》(青政辦〔2019〕56號)及《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青海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關於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等問題的通知》(青人社廳發〔2020〕74號)精神,為確保2020年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和退休人員待遇計發工作順利開展,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壹、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根據省統計局統計數據,2019年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73014元/年(6085元/月)。確定2020年度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繳費基數上限為18255元/月,繳費基數下限可延用2019年度繳費基數下限3410元/月。
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標準
2020年度,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計發基數為7516元;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費為12170元,壹次性撫恤金為36800元。
三、組織實施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要精心安排部署,做好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繳費基數核定、新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計發和企業職工遺屬待遇發放工作。同時,要強化宣傳引導,做好政策解讀工作,在工作中遇到特殊情況時,要及時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反饋。
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青 海 省 財 政 廳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