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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上和稅務上的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年限有什麽不同?

而稅務上規定不得計算折舊的範圍較廣,與會計存在如下差異:

①房屋、建築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稅務上不能折舊,會計上要折舊。比如已經停止使用生產經營的機器設備。

②與經營活動無關的固定資產:稅務上不能折舊,會計上要折舊。比如專門用於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的固定資產。

③其他不得計算折舊扣除的固定資產:稅務上不能折舊,會計上要折舊。比如外購的固定資產沒有取得合法的發票,稅務上就不能計算折舊。

在會計上,包括稅務上規定不得稅前扣除的固定資產折舊壹般是進入成本或費用,直接影響當期損益,因此需要調整應納稅所得額。

擴展資料:

壹、關於固定資產原值的認定問題

大連某船務公司是湛江某船務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兩公司是關聯企業,協議價是否符合獨立交易原則稅務機關有權審核。鑒於經查證,所用評估價也是虛假的,因此,固定資產原值應按取得時的真實憑據記載的價格加上相關資本化的費用等合理確定。

按照《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條第三款規定,涉稅案件的船舶應以原始買價加上購買衛星通信等設備款、船員工資、接待人員差旅費、港口使用費、燃油淡水款、船舶保險金等費用合計人民幣2901.5萬元,作為涉稅案件中船舶固定資產的原值。

二、關於固定資產使用年限的認定問題

根據現行企業所得稅法律法規的政策精神,企業取得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主管稅務機關首先應當根據已使用過固定資產的新舊磨損程度、使用情況以及是否進行改良等因素合理估計新舊程度,然後與該固定資產的法定折舊年限相乘確定。

如果有關固定資產的新舊程度難以準確估計,主管稅務機關有權采取其他合理方法。

參考資料:

? 百度百科-固定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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