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和壹般納稅人增值稅簡易稅率為3%,壹般納稅人增值稅壹般稅率為13%。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部分貨物適用低增值稅稅率和簡易方法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
(三)壹般納稅人銷售下列自產貨物,可以選擇按照簡易方法按照6%的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商品混凝土(限於以水泥為原料生產的水泥混凝土)。
普通納稅人選擇簡易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36個月內不得變更。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並增值稅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財稅[2065 438+04]57號);
二、財稅[2009]9號文件第二段
第(三)項和第三條“按照6%的稅率”調整為“按照3%的稅率”。
混凝土運費的會計分錄怎麽做?
混凝土運費的會計分錄
1,當企業混凝土運費計入采購成本時: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
2、企業混凝土運費不計入成本:
借方:管理費-運費(根據費用所屬部門計入相關科目)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
3、企業銷售混凝土運費收入:
借方: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科目)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企業運送混凝土,如果運費計入成本,應通過“原材料”科目和“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科目進行核算;運費不計入成本的,應在“管理費用”等科目核算;企業銷售混凝土時,應通過“應收賬款”、“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科目核算運費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