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市政府部門主管:經委、發改委、科委、城建、城管、計劃生育、環保等部門。 市政府主管部門就是主管某個方面的政府部門,是指壹個單位的上級(政府)管理機構。比如:公安局,稅務局,財政局,教育局,人事局,民政局,民族宗教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商局、住房與建設保障局、司法局、警察局、農業局衛生局等等。 政府職能部門的設置分行政和事業兩部分。行政部門設置黨政辦公室、財經辦公室、農業辦公室三個部門;事業部門設置農業服務中心、計劃生育服務所、文化廣播電視站、水利站和鄉鎮企業站等五個部門。
法律依據:《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
第十四條 制度建設的基本要求。提出法律議案和地方性法規草案,制定行政法規、規章以及規範性文件等制度建設,重在提高質量。要遵循並反映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律,緊緊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鬥目標,緊密結合改革發展穩定的重大決策,體現、推動和保障發展這個執政興國的第壹要務,發揮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為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實現社會全面發展,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促進經濟、社會和生態環境的協調發展,提供法律保障;要根據憲法和立法法的規定,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法定程序進行。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內容要具體、明確,具有可操作性,能夠切實解決問題;內在邏輯要嚴密,語言要規範、簡潔、準確。
第十五條 按照條件成熟、突出重點、統籌兼顧的原則,科學合理制定政府立法工作計劃。要進壹步加強政府立法工作,統籌考慮城鄉、區域、經濟與社會、人與自然以及國內和對外開放等各項事業的發展,在繼續加強有關經濟調節、市場監管方面的立法的同時,更加重視有關社會管理、公***服務方面的立法。要把握立法規律和立法時機,正確處理好政府立法與改革的關系,做到立法決策與改革決策相統壹,立法進程與改革進程相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