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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在疫情期間有哪些稅收優惠?

為有力保障辦稅服務效率,助力各類市場主體有效應對疫情沖擊、脫困發展。吉林省稅務系統認真落實國家稅務總局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助企紓困的工作部署,具體的稅收優惠有哪些?

吉林省助企紓困的稅收優惠

1、第壹時間落實國家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細化完善吉林省具體支持政策,規範減稅降費落實工作機制。目前,省稅務局已經成立了“退稅減稅政策落實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全省稅務系統自上而下成立工作專班,全力以赴確保優惠政策落地生根。

2、自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

3、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4、小微企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延續制造業中小微企業稅費緩繳和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擴大“六稅兩費”減征適用範圍、加大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稅前扣除力度、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

為確保政策紅利直達快享,吉林省怎麽做?

1、疫情期間,吉林省稅務局為貫徹落實省政府出臺的22條政策,確保納稅人應享盡享,開展上線運行,保障了增值稅留抵退稅、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稅費政策、六稅兩費減免等各項政策的落地實施。2022年3月以來,吉林省新冠疫情突發,各地相繼出臺靜態管控措施並不斷升級,致使許多納稅人、繳費人無法到工作場所辦理財務核算、申報納稅等業務。

2、根據各階段疫情發展的形勢,吉林省稅務局開展線上業務。多次向省政府及國家稅務總局請示匯報,將3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從3月15日連續三次相繼延長至3月31日、4月20日和4月29日(4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壹並延長),並及時修改相關系統設置,通過吉林稅務微信公眾號、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官網和微博發布通告。4月1日起,大規模留抵稅額開始實施,退稅紅利將直達市場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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