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壹編碼與多數編碼:統計報表只要求壹個主要編碼,三級醫院至少采用5個疾病診斷編碼和3個手術操作名稱編碼才可以滿足各方面的需要。 2、編碼級別:有亞目的必須編碼至亞目。統計報表只要求編碼到亞目。ICD-10中有壹些類目沒有亞目編碼,如:新生兒破傷風(A33),這時只有編碼至類目。對三級醫院要求編6位數擴展碼,對於手冊中沒有的疾病編碼各醫院可以采用臨時增加六位數編碼。 3、慢性病急性發作:原則上按急性病編碼,但對於壹些在治療中沒有其他特異性治療的,仍將按慢性病編碼。例如:慢性支氣管炎急性加重要編碼於:J44.1(未特指的慢性支氣管炎中)。 4、懷疑診斷:在病人出院後仍不能做出肯定診斷時,按下列方法處理: ①只有壹個懷疑診斷,要假定為實際情況編碼,如可疑肝炎,按肝炎編碼。 ②當壹個癥狀或體征後面跟隨壹個和多個懷疑診斷時,只編癥狀或體征碼,懷疑診斷可視情況編碼或不予編碼。 5、晚期效應(後遺癥): ①定義:指疾病本身已不復存在,但殘存著某些影響身體情況的癥狀、體征。在ICD—10中,後遺癥的類目都有定義性說明,可歸納為: A、醫生診斷特指為後遺癥、晚期效應、陳舊性、靜止性、非活動性的疾病。 B、某些疾病情況在發病壹年以後的殘留表現。晚期效應類目: B90-B94 傳染病和寄生蟲病的後遺癥 E64.- 營養不良和其他營養缺乏的後遺癥 E68 營養過度後遺癥 G09 中樞神經系統炎性疾病的後遺癥 I69.- 腦血管病後遺癥 O97 由於直接產科原因後遺癥的死亡(這 是死因編碼) T90-T98 損傷、中毒和外因的其他後果的後 遺癥 Y85-Y89 外因的後遺癥導致的疾病和死亡(外 因編碼) 晚期效應編碼原則:在醫院疾病分類中的規定 ①要優先編碼後遺癥的臨床表現。 ②當沒有指出後遺癥的臨床表現,又不能獲得進壹步的說明時,後遺癥可以作為主要編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