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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貿易

它是以各種方式進口原材料、材料或零部件,利用國內生產能力和技術,加工成成品後再出口,從而獲得外匯所體現的附加價值的壹種方式。加工貿易是以加工為特征的轉口貿易。根據所從事業務的不同特點,常見的加工貿易方式有:進料加工、來料加工、裝配業務和合作生產。壹、合同備案的基本程序

經貿部門審批->;從海關服務中心購買空白註冊手冊-& gt;合同的預先輸入-& gt;海關審核後簽發保證金開戶聯系單-& gt;向中國銀行申請開戶->海關審核銀行出具的開戶通知書->;海關計算機遠程傳輸->收到傳輸成功回執後,簽發登記手冊。

二。合同備案所需的文件

1.事業單位申請報告。

2.主管外經貿部門簽發的批準證書應加蓋稅務部門的進料加工印章。

3.與外國簽訂的進出口合同。

4.事業單位基本賬戶開戶證明。

5.加工企業所在地經貿部門出具的加工能力證明。

6.委托加工的,應當提供經營單位與加工企業簽訂的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委托加工合同(協議)。

7.開展異地加工貿易的,需提供經營單位所在地海關出具的印章,包括《異地加工申請表》壹式兩份。

8.首次開展加工貿易的,提供經營單位和加工企業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和海關登記通知書。

9.業務單位的介紹信或委托書。

10.加工工藝描述。

11.如果需要在不同的口岸申報進出口,必須填寫《對外報關申請表》。

12.海關要求的其他資料。

註意:

1)海關對首次開展加工貿易的企業實行工廠檢查制度;對於證件齊全、出廠檢驗合格的企業,海關將在3個工作日內發放註冊手冊。

2)辦理加工貿易合同備案的企業屬於AA類的,無需設立臺賬;如果是A類企業,要建立臺賬,實行“空轉”;如果是B類企業,要建立臺賬,壹般商品“空轉”,限制類商品“實轉”;如果是C類企業,需要建立臺賬,全部“實轉”;d類企業不得開展加工貿易業務。經營單位與加工企業不在同壹分類的,海關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則進行管理。外商提供的進口輔料品種在規定範圍內,金額在5000美元以下的,免交手冊,不納入賬戶管理。

3)根據商務部、海關總署最新規定,中西部地區發展B類企業鼓勵項目企業進行加工貿易限制,實行“空轉”;

三。5000美元以下的78種客戶供應輔料辦理備案手續所需文件。

1,申請報告。

2 .進口發票和裝箱單(壹式兩份)。

3.出口合同(壹式兩份)。

4.業務單位的介紹信或委托書。壹、合同銷售的基本流程

合同簽訂後壹個月內,企業應向海關申請核銷-& gt;預錄入->;海關審計->;出具賬戶驗證聯系單-& gt;中國銀行核銷-& gt;海關核銷和結案-& gt;打印關閉通知。

註:企業必須在海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海關辦理核銷手續。對無正當理由未向海關辦理核銷手續的,海關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二、合同銷售所需文件

1.業務單位申請驗證報告。

2.進出口報關單。

3.註冊手冊。

4.海關要求的其他文件,如會計報表、物料圖等反映實際加工情況的資料。壹、變化和延伸的基本過程

經貿部門審批->;改預錄入到海關服務中心-& gt;海關審計->;出具賬戶變更聯系單-& gt;中國銀行帳戶收據-& gt;遠程傳輸->;傳輸成功後打印合同變更審批表。

二。變更和延期所需的文件

1.填寫《合同變更申請表》或《合同延期申請表》,並加蓋業務單位公章。

2.變更或延長合同。

3.外貿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4.註冊手冊。

5.申請報告和海關要求的其他文件。

備註:對貿易性質相同、商品品種相同、合同變更金額低於65,438+0,000美元(含65,438+0,000美元)、按原審批合同辦理期限延長不超過3個月的合同,變更手續直接在海關和中國銀行辦理,不再由外經貿部重新審批。合同延期應在登記手冊有效期內向海關提出申請。第壹,倉儲貨物應提供單據。

1.企業申請報告。

2.存放貨物的合同。

3.發票和裝箱單。

4.保稅倉庫貨物審批表。

二、貨物出庫應提供單據。

1.註冊手冊。

2.企業申請報告。

3.進口申報單。

4 .保稅倉庫貨物提取審批表。

三、辦理程序

填寫《貨物進(出)保稅庫審批表》→海關審批→簽發貨物進(出)保稅庫→憑貨主憑證辦理報關手續。(1)合同的標的物。加工裝配業務的合同客體不同於銷售合同的客體,體現為將原材料或零部件加工成指定的成品所支付的勞動和壹定的技術或工藝。因此,合同標的物應明確與勞務或某項技術相關的產品種類和難度,以及委托加工的具體事項。

(2)原材料供應。合同中應詳細約定委托方交付材料的時間和地點,並列出對材料質量和數量的具體要求以及對板栗委托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來料和零件的處理方法。

(3)成品的交付。在合同條款中,應明確規定成品的質量、規格和交貨日期;通常還需要規定違約的處理方式。

(4)材料消耗和次品率。委托方詳細說明生產企業的產品所消耗的原材料或零部件的具體數量以及次品的比例。

(5)工作報酬。承辦人因委托方加工裝配而獲得的服務報酬通常通過以下兩種方式支付:

①供應的材料、零件和產品沒有標價。加工裝配業務完成後,承接方按約定向委托方收取。

⑦對來料、來料零件和產品分別定價。對於委托方的來料和來件,承辦人將不先行付款,並從成品出口貨款中扣除。產成品價格與來料、來料零件價格的差額就是勞務報酬。

(6)對外運輸。對外加工裝配業務涉及原材料、零部件的進口和成品的出口。根據對外加工裝配業務的性質,這兩段運輸的責任和費用應由委托方承擔。但在實際業務中,委托方難以辦理兩階段運輸業務,承辦方應協助代辦。

(7)保險。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已為進口料件加工投保了綜合險,以滿足對外加工裝配業務的需要。如果投保這種保險,保險公司將承擔兩階段運輸倉儲財產保險。

(8)付款。在加工裝配業務中,可以采用國際貿易中常用的各種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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