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學生在報稅時可以獲得的補貼或退稅:
1,商品和勞務稅/統壹銷售稅補貼(GST/HST信貸)
稅務局的官方解釋如下:GST/HST抵免是壹種免稅的季度付款,幫助低收入和現代收入的個人和家庭抵消他們支付的全部或部分GST或HST。這意味著GST/HST補貼是政府每季度支付的部分或全部補償低收入個人和家庭的GST/HST。請註意,這部分補貼是免稅的。
通常情況下,納稅人會在4月30日之前繳納上壹年的稅款,政府會從次年7月起每三個月支付壹次GST/HST補貼。通常每人每年最多能拿到250美元,以後會根據個人或家庭的收入逐漸減少。
自2002年以來,聯邦政府實施了新的商品稅/統壹銷售稅補貼條例。按照規定,2002年6月5438+10月1之後進入加拿大的移民、留學生,甚至是打算停留半年以上的訪問學者、親屬都可以申請這項補貼,從入境之日起算。因此,這種補貼也被稱為“土地稅”。值得註意的是,即使妳有資格享受這項補貼,妳仍然需要申請。妳不申請,政府也不會主動給妳這個補貼。所以留學生要想拿到這筆補助,首先要完成納稅申報。
2.住房補貼美元
符合報稅條件的安大略省居民,包括留學生,如果自己交了房租,沒有收入或收入很低,可以獲得部分房租補貼。如果妳想申請這項補貼,妳必須提供:居住地址,居住時間,支付的租金金額,房東的名字(或房地產公司的名字)。如果妳在壹年內住過不同的地方,每個地方都要填寫。需要提醒大家的是,雖然報稅時不需要提供房租收據,但是申報此項補貼的人必須保留房租收據,因為稅務局在返還此項補貼後可能會給申請人寫信索要房租收據。如果申請人不能提供收據,稅務局會要求申請人退還補貼並加利息。如果妳在留學期間購買了房產,那麽根據妳的收入,妳繳納房產稅的部分也可以獲得相應的購房補貼。
3.學費信用。
這是留學生需要重點考慮的地方,因為留學總費用往往是壹筆很大的數目。遺憾的是,很多留學生有些年份沒有申報或者只申報學費。
通常在申請學費信貸之前,妳需要從學校拿到T2202A表格。留學生可以從學校的網站下載,也可以直接找學生處要,或者索要遺失收據。雖然學費在納稅申報中是不可退還的抵稅額,也就是說,只有妳有了收入,才能抵減妳的收入,從而達到少繳稅的目的。但是,因為學費學分可以無限累積,並結轉到下壹年(無限),直到妳有收入來抵消學費學分。妳報了學費,以後壹旦有收入需要繳稅,學費會幫妳拿到更多的退稅。簡單算壹下,如果妳留學期間消費7萬美元,畢業後平均年收入4億元,這個扣除額通常可以為妳節省1.5萬元左右,也就是說妳差不多兩年不用交稅或者可以申請退還妳工作時交的稅。另外,加拿大稅務局有壹個非常人性化的規定。即使妳在那壹年沒有收入或收入不足,如果妳結婚或有孩子,妳仍然可以給妳的配偶或孩子妳的學費的信用轉讓。
那麽,留學生報稅需要準備哪些資料呢?
首先妳需要準備好社會保險號,也就是俗稱的工卡號;如果這是妳的第壹份納稅申報表,而妳沒有社會保險卡號,妳需要向稅務局申請壹個個人稅號(ITN),壹個從0開始的9位數字。需要註意的是,向ITN報稅的留學生不能進行電子報稅,只能通過郵件報稅。稅務局處理周期長,3個月左右。申請臨時稅號時需要註意的是,隨申請書寄送的身份證明復印件需要有醫生、會計、律師、教師或政府部門工作人員的確認(簽字或蓋章),證明該證明真實有效。
其次是各種收入證明。如果妳曾經工作過,有壹張T4桌子;如果妳獲得過獎學金,妳有T4A;如果妳有銀行利息收入,妳有T5。任何帶有“所得稅目的”的表格都是妳報稅所需要的。
最後,留學生應該什麽時候報稅?多少年才能補回來?
通常,您的納稅申報文件必須在每年的4月30日之前提交。聯邦稅務局(CRA)通常從每年2月開始接受退稅申請,4月底前提交的申請可以得到快速處理。如果沒有問題,2周內可以辦理。5月以後退稅申請的處理速度明顯慢了很多。
如果妳在上壹年度沒有申報稅款,稅務局將允許妳從當前年度追溯到最多10個納稅年度。可以補申報當年的納稅申報表,但不能電子申報,只能郵寄,並附上相關文件證明。稅務局的官方解釋是這樣的:我們只會考慮與您延遲提交的上壹個納稅年度申報表(如果該申報表是為了納稅)的退款相關的請求。在您提出請求的年份之前的10日歷年中的任何壹年結束的年份。
但是,如果發現以前年度的納稅申報有誤,想進行調整拿回已返還的稅款,最多可以追溯到以前的三個納稅年度。也就是說,2011的稅報給妳的同時,最多可以申請2010、2009、2008納稅年度的調整。同樣,也不能電子申報,只能郵件申報,並附上相關文件證明。所以,如果之前沒有申報過稅,或者需要調整,就要盡快補上或者調整,以免超過期限,失去拿到補貼或者退稅的機會。
以上僅供參考。不明白的話建議妳咨詢註冊會計師或者稅務專業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