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實施方案

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實施方案

為進壹步加強我市教師隊伍建設,培養壹批名師,建設壹支師德高尚、業務精湛、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為建設教育名城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撐,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皖政辦發〔2013〕67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劃。

壹、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1.指導思想。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以《教師法》、《義務教育法》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為依據,以促進公平、提高質量為總體要求,以教師職業道德和業務能力全面提升為核心,以促進城鄉教師資源均衡配置為目標,以教師管理體制機制創新為動力,統籌兼顧。

2.目標任務。到2020年,專任教師總量滿足各級各類教育需求,教師隊伍結構進壹步優化,教師準入更加規範,教師培養質量顯著提高,教師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教師管理更加科學規範,形成更加開放富有活力的體制機制。特別是農村學校和薄弱學校教師隊伍明顯增強,“雙師型”教師專業水平明顯提高,幼兒園教師隊伍達標滿足需要。建立50個名師工作室,實現學科全覆蓋;培養了1000名在全國、全省有影響力的專家型教師,培養了500名學科帶頭人和1000名市級骨幹教師。

第二,建立與時俱進的教師準入制度,嚴把入口。

3.實行教師資格考試制度。執行全國統壹的教師資格考試標準,實行教師資格考試壹年兩次,通過教師資格考試,提高教師職業準入門檻。繼續做好教師資格認定向“國標省考”過渡工作。

4.不斷完善教師補充機制。完善中小學教師招聘“省考、縣管、校用”制度。組織部門負責審批中小學新聘教師的使用計劃;教育、人社部門要按照“省考”的有關規定,落實招聘要求,嚴把教師“入口關”。建立人才引進“綠色通道”。根據我市“百千萬人才引進計劃”,從國家、省重點高校直接選拔優秀人才進入教師隊伍,吸引免費師範生到我市中小學任教,合理安排教學崗位。中等職業學校可以按不低於核定人員編制總數20%的比例聘請兼職教師,提高企業和行業技術技能人才就業水平,實行購買服務,經費由同級財政承擔。拓寬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教師補充渠道,采取公開招聘和從中小學調劑相結合的方式,補充和加強教師隊伍建設。

5.實施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註冊制度。教師資格定期註冊是教師入職後對其從事教學工作資格的定期核驗,定期註冊以五年為周期進行。未按期註冊或延期註冊者,不得從事教師工作。

三、加強和改進師德建設,切實提高教師職業道德水平。

6.加強思想和作風建設。加強教師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律法規學習,開展先進教育理論學習,提高教師理論修養和思想政治素質,確保教師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解決思想問題和解決教師實際困難相結合,增強教師思想政治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嚴格按照《教師法》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的要求,依法治教,規範教師教學行為。

7.加強師德師風教育。貫徹《中小學實施職業道德規範的意見》,從愛國守法、愛崗敬業、關愛學生、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終身學習等方面開展多種形式的師德教育活動。,從而引導教師樹立崇高的職業理想,做人民滿意的教師。大力宣傳師德先進典型,定期評選師德先進,樹立師德楷模,發揮示範作用,營造師德師風建設的良好氛圍,謀劃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實施方案。

8.創新和完善師德監督評估體系。采取平時考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的原則,采取學生評價、家長評價、教師互評、組織評價等方式,定期對教師職業道德進行考核,並將考核結果存入教師職業道德檔案,作為教師定期註冊、年度考核、職稱評定、崗位聘任和評優獎勵的首要依據,對教師職業道德實行“壹票否決制”。嚴禁公辦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搞有償補課,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建立“師德師風舉報平臺”和“師德師風舉報電話”,形成學生、家長、社會共同參與監督教師教學行為的監督體系。制定在職教師違反師德的處罰措施,對違反《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的教師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在督導評估中完善學校師德評價指標體系,將師德建設作為督導評估學校辦學水平的重要指標。

第四,完善教師交流機制,促進義務教育教師均衡配置。

9.建立長期穩定的對口教育幫扶。省市級示範學校和其他辦學水平較高的學校,要有計劃地安排教師到薄弱學校任教;薄弱學校應建議有計劃地選派教師到教育水平較高的學校進行教學和培訓。通過“結對子”的形式,加強校際交流合作,深化校際教育教學科研活動,幫助薄弱學校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參加教輔或掛教培訓的教師人事工資關系不轉移,工資福利不受教輔或掛教培訓的影響。接受教學輔助或掛教培訓的學校負責工作安排和考核,接收學校負責工作量安排,派出學校予以確認。引導和鼓勵教師通過各種方式方法積極為提高農村和邊遠學校教育水平貢獻力量,定期表彰長期為農村和邊遠學校做出突出貢獻的教師。縣市區學校、開發區選調到薄弱學校、農村學校任教的中小學副高級以上職稱的優秀人才,可延長1至3年辦理退休手續。在師資不足的地方,可以返聘教學水平高、身體健康的退休教師從事教學工作,並給予相應待遇。從城鎮優質學校到分校、結對學校、偏遠學校工作1年以上的教師,給予交通補貼、通訊補貼、夥食補貼。

10.完善農村學校和城鎮薄弱學校服務期制度。分配到分校、結對學校工作的人員視同教學,其教學經歷在申報評定高級職務(職稱)時予以承認。落實城鎮學校新聘教師到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服務期的規定。定期組織名師、學科帶頭人、骨幹教師講學送教下鄉,促進城鄉教師專業交流,提高鄉村教師教育教學水平。城鎮中小學教師評聘高級教師職務(職稱)和選拔特級教師,優先考慮在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2年以上的教師。從城市學校交流到農村學校的教師,同等條件下優先評聘高壹級崗位。實施教師職務(職稱)制度改革。

11.實施教師校際流動。各縣、區、開發區要建立健全本地區教師流動制度,促進教師均衡配置。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根據學校生源變化和教育規劃布局調整情況,實施城鎮學校教師與農村學校、中心小學與區域內教學點之間、優質學校教師與城鎮(含縣級政府所在地鎮)薄弱學校教師之間的合理流動,並及時向同級編制部門、人社部門辦理編制、崗位變動、工資關系變更等手續。本地區每年義務教育階段教師交流不低於教師總數的15%。積極試行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教師“無學籍管理”。

五、推進人事制度改革,創新教師管理制度。

12.深化教師管理制度改革。嚴格執行“以縣為主”的義務教育管理體制。編制、人社部門應當對本地區公辦學校的人事管理實施宏觀管理、指導和監督。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教師資源配置,依法履行教師資格認定、招聘、職務評聘、培訓和考核等管理職能。學校負責教學崗位設置、教師競聘上崗、工作安排、考核管理、績效工資發放等職能。做好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根據蕪湖教育改革發展的新成果,探索完善職稱評審的條件,把職稱評審作為引領教師隊伍建設的重要杠桿。

13.實行人員編制和專業技術崗位動態管理。按照“總量控制、存量盤活”的原則,由組織部門會同教育部門,根據學校(教學點)變化情況,在省核定的教職工總數內及時核定和動態調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負責核定所轄學校教職工編制總數及其結構比例;教育行政部門會同人社部門根據學校核定的崗位數量提出崗位設置的具體意見,學校根據教學任務制定學校崗位設置方案,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後,報同級人社部門批準。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完善教師聘用管理制度,建立以合同管理為基礎的聘用制度。學校要完善聘用制度,建立年度崗位計劃、教師競聘上崗計劃,完善教學崗位和教師聘用審批制度,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學校教職工審批,經同級人社部門認定後兌現工資。

六、加強教師培訓和培養,全面提高教師素質和能力。

14.加強新教師崗前培訓。新教師崗前培訓時間應不少於120學時。結合教師教學交流,農村義務教育新教師原則上應在城鎮較高教育水平的學校培訓1年,促進新教師提高教學技能,掌握教學實踐,盡快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15.實施“教師能力提升工程”。在職教師繼續教育脫產崗位培訓實行五年壹周期,五年內教師繼續教育每人不少於360學時,每年不少於72學時。選派教師參加“國培計劃”項目和省級骨幹教師培訓。大力開展農村骨幹教師市級培訓,實施市級骨幹教師高端研修。骨幹教師縣級培訓在縣和開發區開展。積極開展農村義務教育緊缺教師培訓,提高音樂、體育、美容兼職教師的專業技能和教學技能培訓。充分發揮教學和科研的主導作用。教學科研活動是教師專業成長的重要途徑。鼓勵和支持教師參加校級、縣(區)級、市級教研活動,在時間、經費等方面給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充分發揮市、縣(區)和學校三級教研網絡的作用,組織指導教師圍繞課程建設、高效課堂、綠色評價、減負增效等實施素質教育過程中的重點難點問題開展行動研究,努力尋找解決問題的策略,在研究過程中更新觀念、培養能力、提高水平。對積極參加教學、科研活動,教學、科研成績突出的教師給予表彰和獎勵;

  • 上一篇:計算機專業就業方向及前景分析
  • 下一篇:簡單征收和轉移進項稅的政策依據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