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增強派駐意識,解決“為何幹”的問題 紀委監察局對派駐實行統壹管理,是加強黨內監督、行政監察和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壹項重大舉措,這對於充分發揮派駐的職能作用,加強對所駐部門及授權管理單位黨(工)委和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監督,促進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深入開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派駐首先要充分認識實行統壹管理的重大意義,自覺增強派駐意識,既要著眼於解決所駐單位和部門當前反腐倡廉建設存在的突出問題,又要考慮長效管理和超前規範,增強預防腐敗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既要采取傳統的、有效的監督方式,又要積極探索監督的新制度、新方法,采取更加有力的監督措施,實現有效監督,推動所駐單位和部門工作的發展。 二、明確崗位職責,解決“幹什麽”的問題 派駐要明確自身工作職責,找準角色定位,做到“協助不代替、到位不越位”,切實把工作重心轉移到監督、檢查、督促、指導、協調上來。要牢固樹立“加強監督是本職、疏於監督是失職、不善於監督是不稱職”的觀念,認真開展職責範圍內的監督工作。重點做好以下六項工作:壹是監督檢查所轄單位及所屬系統黨政組織和領導幹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的情況,認真履行《黨章》和《行政監察法》所賦予的職責。
二是督促檢查所轄單位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對涉及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和大額度資金使用情況實施監督;對黨政組織及領導幹部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三是受理對所轄單位及所屬系統各級黨政組織、黨員和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行為的檢舉和控告;按照上級紀檢監察機關的要求查辦所轄單位黨政組織、黨員和監察對象的違法違紀案件。四是在所轄單位及系統組織開展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加強監督檢查,切實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五是履行組織協調職能,指導所轄單位黨政組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督促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制機制。六是承辦上級紀檢監察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三、改進工作方法,解決“怎麽幹”的問題 思路決定出路,關鍵在於落實。派駐開展工作要講究方式方法,不能停留在過去的等靠觀望上,而是要積極主動地開展監督檢查工作,切實發揮派駐職能。壹是處理好與所駐部門及授權管理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及班子成員的關系。派駐與管轄單位及系統是監督與被監督關系。派駐負責人根據工作需要,列席所轄部門單位黨政領導班子有關會議。通過評析部門單位日常工作報告、開展專項督查、常駐部門單位督查等方式實施監督檢查。二是處理好本職工作與駐在部門業務工作的關系。派駐不參與管轄單位及系統的業務分工,但可適當參與個別有關業務工作檢查,通過參與檢查,了解掌握情況,熟悉業務技能。三是正確處理與縣紀委、監察局的關系。派駐工作直接受縣紀委、監察局領導,但又不能等同於機關的業務科室。派駐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將各項監督工作融合、貫穿於駐在單位的具體業務工作之中,駐在單位和部門發生的重大腐敗問題要及時請示報告縣紀委、監察局,切實增強政治觀念。
四、健全工作機制,解決“幹得好”的問題 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是派駐有效履行職能的重要保證。要積極探索派駐統壹管理的領導方式、工作制度、保障制度,認真落實派駐業務例會制度,及時掌握派駐工作動態,對存在的問題及時給予業務指導。認真落實重大決策、重要幹部任免、工程建設項目和大額度資金使用等“三重壹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特別是對人事、財務、物品采購等關鍵崗位的監督等制度,明確具體參與監督的環節、方式,為派駐履行職責提供依據和保證,做到既不缺位,又不越權,有效履行職能。同時,要探索建立針對派駐工作目標考核制度、幹部管理制度等,強化內部管理,明確派駐的目標責任、考核辦法,促進各項工作落實,真正發揮派駐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