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辦理渠道
可通過辦稅服務廳(場所)、電子稅務局辦理,具體地點和網址可從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網站“納稅服務”欄目查詢。3.申報要求
小規模納稅人應申報享受上述優惠政策,其中,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的銷售額填寫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應征增值稅不含稅銷售額(3%征收率)”相應欄次,對應減征的增值稅應納稅額按銷售額的2%計算填寫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本期應納稅額減征額”及《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減稅項目相應欄次。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1%)4.發票管理
(1)小規模納稅人出於自身原因可以放棄享受減稅政策,向購買方開具3%征收率增值稅專用發票,按照發票上註明的銷售額和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2)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多項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行為,其中部分開具了3%征收率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按照發票上註明的銷售額和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其他沒有開具3%征收率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部分,仍可以享受減按1%征收率繳納增值稅政策。 (3)已經按照3%征收率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稅收入,若要享受減按1%征收率繳納增值稅政策,需要按規定將增值稅專用發票作廢或者開具紅字專用發票。 開具紅字發票流程:開具紙質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根據不同情況,由購買方或者銷售方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中填開並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銷售方憑稅務機關系統自動校驗通過的信息表,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中以銷項負數開具紅字專用發票。若開具的是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除無需追回已經開具的藍字電子專票外,其他流程與紙質發票流程基本壹致。5.相關規定
2021年1月1日至《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延續實施應對疫情部分稅費優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7號)發布前,已征的按照2021年第7號公告規定應予減免的稅費,可抵減納稅人或繳費人以後應繳納的稅費或予以退還。 1.《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延續實施應對疫情部分稅費優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7號); 1.減稅降費政策操作指南: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免征增值稅政策 2.減稅降費政策操作指南:小型微利企業減征企業所得稅政策 3.減稅降費政策操作指南: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