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流程
申請人提供有效材料→科室初審→現場踏勘→會議研究→分管領導審核→主任簽發→發件
辦理程序
1、規劃窗口根據項目業主的申請,組織建築設計方案技術審查,當日向並聯審批部門發放《建築設計方案並聯審批辦理通知書》。
2、各並聯審批部門收到《建築設計方案並聯審批辦理通知書》後,3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簽署《建築設計方案並聯審批審核意見書》反饋市規劃局。
3、中心規劃窗口收到並聯審批部門《建設規劃建築設計方案並聯審批審核意見書》後,5個工作日內完成方案審查和施工圖紙審核。如方案需要修改,應提出修改意見,明確修改理由,項目申請人修改後重新報建;如方案得到批準,項目業主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
4、中心規劃窗口根據項目業主申請和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消防設計防火審核”、“新建民用建築項目防空地下室建設意見審查”、“氣象防雷設計審核”、“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核準”、“拆除遷移環境衛生設施審批”、“白蟻防治手續”等並聯審批事項的申報條件
受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申請,告知項目業主壹次性填報表格,提交相關材料,當天向消防、人防、氣象、市容、房管等並聯審批部門發放《建設工程規劃許可並聯審批辦理通知書》,並轉交有關申報材料。
5、各並聯審批單位在2個工作日內審批辦結,簽署《建設工程規劃許可並聯審批審核意見書》反饋市規劃局,抄告項目業主。
6、規劃窗口根據並聯審批單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並聯審批審核意見書》,4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放驗線,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申報資料
(壹)建設工程類:
⑴《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申請表1?份,並加蓋申請人印章
⑵有關計劃批準文件、設計條件或規劃方案審批意見
⑶土地使用權屬證件及附圖
⑷1/500或1/1000地形圖
⑸符合出圖標準並加蓋建築設計單位設計出圖章的1/500或1/1000總平面設計圖兩份
⑹相關單位部門審核意見
⑺日照分析文件壹份(可選)
⑻規劃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⑼涉及拆遷的,應附送拆遷文件
(二)市政工程類
⑴《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申請表1份,並加蓋申請人印章
⑵有關計劃批準文件、設計條件或規劃方案審批意見
⑶土地使用權屬證件及附圖(可選)
⑷1/500或1/1000地形圖兩份;
⑸符合出圖標準並加蓋市政府工程設計單位設計出圖章的1/500或1/1000總平面設計圖兩份
⑹涉及拆遷的,應附送拆遷文件
⑺相關部門書面意見
⑻規劃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擴展資料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主要作用:
1、《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建設工程辦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進行規劃驗線和驗收,商品房銷(預)售,房屋產權登記等的法定要件。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確認有關建設活動的合法地位,保證有關建設單位和個人的合法權益。
房地產商如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開發建設,嚴重影響城市規劃的,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拆除或者沒收違法建築物、構築物及其他設施,對有關責任人員,可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嫩江縣人民政府-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辦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