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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會計分錄

(1)應計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的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投降時:

借:應交稅金-未付增值稅,

貸款:銀行存款(現金)。

(2)個人所得稅的計提:

借:管理費用-工資,

制造成本,工資,

貸款:應付職工工資。

發布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現金)。

投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款:銀行存款(現金)。

(三)計提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城建稅、營業稅、消費稅時: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其他應付款-教育費附加、

其他應付款-地方教育附加、

應交稅費-城建稅、

應交稅費-營業稅、

應交稅費-消費稅。

投降時:

借:其他應付款-教育費附加,

其他應付款-地方教育附加、

應交稅費-城建稅、

應交稅費-營業稅、

應交稅費-消費稅、

貸款:銀行存款(現金)。

(四)印花稅、水利基金、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的計提:

借:管理費-印花稅,

管理費用-水利基金、

管理費用-財產稅、

管理費-土地使用稅、

管理費-車船使用稅、

貸:其他應付款-印花稅、

其他應付款-水利基金、

應交稅費-房產稅、

應交稅費-土地使用稅、

應交稅費-車船使用稅。

投降時:

借:其他應付款-印花稅、

其他應付款-水利基金、

應交稅費-房產稅、

應交稅費-土地使用稅、

應交稅費-車船使用稅、

貸款:銀行存款(現金)。

(5)所得稅應計時:

借方:所得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投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款:銀行存款(現金)。

什麽是稅?

稅收是指企業承擔的除可抵扣的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以外的各種稅費及其附加費用。稅收通常包括消費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以及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房產稅、印花稅等。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和宏觀調控需要,確定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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