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報考資格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滿足崗位要求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
3.報名年齡為18至35周歲(即1983年3月16至2006年5月1日之間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報考最高學歷,報考年齡放寬至40周歲(即1978年3月16日以後出生)。
報考法院法官助理、檢察院助理職位的年齡為18至35周歲(即1983至2006年3月16日之間出生)。
報考市以下法院法檢、公安機關和監獄、戒毒系統壹線管理機構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職位的人民警察(司法警察)年齡為18至30周歲(即1988年3月16日至2001年3月15日之間出生)。2019報考此類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報考學歷最高的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以及報考監獄、戒毒系統壹線管理機構獄醫、心理矯治等特殊崗位的,年齡放寬至35周歲(即1983年3月16日以後出生)。
報考公安機關特警職位的年齡為18至25周歲(即1993年3月16至2001年3月15之間出生)。
4.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非廣東常住戶口(學生)報考人員限於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退役大學生士兵”等特殊崗位人員除外)。
5.具備擬招聘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報考“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須在基層和生產壹線工作累計滿2年。
(2)報考“從本地人員中招聘”這壹特殊崗位的,應當是該崗位所在地級市、縣的在校生,或者是戶籍在該崗位所在地級市、縣,或者在該地級市、縣工作(含本地社保)5年以上的人員。
(三)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特崗的人員,應是經我省招錄,完成服務並考核合格,參加過“大學生村官”、“三支壹扶”計劃、“西部大學生誌願服務”、“廣東省山區大學生誌願服務”等基層項目的人員。報考此類專門職位的考生,僅限於所服務城市、戶籍(生源地)所在城市或省直單位的相關職位,也可報考其他非專門職位。
(四)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特崗的,應當是經我省兵役機關征集入伍,服役滿2年以上且退出現役,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後入伍,或者在學習期間被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或者入伍,並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報考此類專業崗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限於入伍時所在城市、戶籍(學生)所在城市或省屬單位的相關崗位,也可報考其他非專業崗位。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