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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難 金融稅收給出優惠政策

為解決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問題,太原市不但在土地、財政方面提供保障,而且在金融稅收方面給出多項優惠政策。

我市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向建設、自持運營的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主體,提供長期貸款,向改建、改造存量房屋形成非自有產權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住房租賃企業提供貸款。鼓勵各金融機構結合我市租賃住房市場實際,有針對性地提供金融服務。各金融機構落實有關與保障性住房相適應的貸款統計要求,在實施房地產信貸管理時予以差別化對待。

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金融債券,募集資金用於保障性租賃住房貸款投放。支持企業發行企業債券、公司債券、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等用於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運營。企業持有運營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具有持續穩定現金流的,可將物業抵押作為信用增進,發行住房租賃擔保債券。支持商業保險資金參與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改造、運營企業發行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融資。

在稅收方面,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民存量房屋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後,按照相關規定執行住房租賃企業增值稅、房產稅等稅收優惠政策。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所涉及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在征得相關企業同意後按低限減半收取。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或房屋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項目,在取得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後,辦理用水、用電、用氣、供暖報裝時,出具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後,用水、用電、用氣、供暖價格按照居民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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