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大學成立於1636年, 是美國最古老的和最著名的大學之壹。
哈佛是為紀念第壹位為其捐資的慈善家-約翰.哈佛而命名的。
哈佛的學生在管理、交流技巧以及全球經濟,市場和金融方面的能力得到了用人單位的極高評價,在以上領域哈佛商學院在全美都名列前三。
哈佛法學院創立於壹八壹七年,雖然比大學部(Harvard College)建校(壹六三六)
晚幾近兩百年,仍是美國最古老的法學院。
傳承著常春藤盟校的盛名,哈佛大學前後曾經栽
培過七任美國總統,逾四十位教授或校友曾獲諾貝爾獎,大學部及法學院向來皆列全美排行
前三名。
與多數美國法學院壹樣,哈佛法學院提供三個主要的學位學程,JD( Doctor of
Jurisprudence )、LL.M.( Master of Laws )以及 S.J.D. ( Doctor of
Juridical Science ) 。
此三學程雖各有不同的入學資格及學位條件,但在法學院每年提
供
的二五0門左右的課程 ( course)或小班討論(seminar)課中,不同學程的學生混雜壹起
上
課。
至於非學位的部分,除了來自全球各地的訪問研究 ( visiting research )之外,尚
有例行短期課程,包括人權研究( Human Rights Program )、 *** 法研究( Islamic
Legal Studies )、國際稅法研究(International Tax Program)、協商研究(
Program on Negotiation)、律師實務課程( Program of Instruction for
Lawyers )等。
哈佛法學院於壹九九九年有壹四六位教授,每年亦有許多全球知名的訪問教授
(visiting professor)開課。
憲法乃系傳統中最強的學門之壹:Robert Walmsley University Professor,
Frank
Michelman美國八○年代後期,憲法理論中所謂 「***和思想復興運動」 (civic
republican revival)的代表人物之壹,同時也被認為是John Rawls的政治哲學在憲法理
論
中的代言人。
著名的憲法學Laurence H. Tribe 曾在現任總統Gee W. Bush的選舉爭議
中,擔任前總統選人Al Gole的顧問。
其在 1978 年出版的American Constitutional
Law (現已改版至第三版)被認為是自Joseph Story大法官的 "mentaries on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於1833年問世後,美國最重要的憲法 "註釋書"
(treatise);有趣的是,Story 大法官也是哈佛法學院第壹位講座教授。
Charles Fried
曾
擔任裏根 *** 時期的Solicitor General,是美國重要的保守派憲法學教授,認為法律自成
體系,有其獨立於社會價值之外的理性。
刑法學教授Alan M. Dershowitz偏重於憲法觀點
的
刑事司法正義,曾參與諸多知名案件,除了也在Bush v. Gore訴訟過程中提供法律意見
外,
更是Simpson案中最重要的被告法律顧問。
Elena Kagan專長於行政權理論及政法。
美國法律史大師Morton J. Horwitz所撰寫的兩冊The Transformation of
American
Law,貫穿美國從獨立之前到二十世紀中期,深入地分析其間法律制度與經濟發展的互動。
其
中第壹冊於1977年出版時,更被認為提供了美國法律史壹種全新的認識觀點。
批判法學派(Critical legal studies)教授們常對學生極具有啟發性即挑戰性,其
中
以Duncan Kennedy與Roberto Unger最值得壹提。
與壹般所認知的批判法學者不同的是,
Duncan Kennedy與Roberto Unger都是從現行法律體系出發,揭穿既有法律體系所宣稱的
價
值中立。
其中Duncan Kennedy於1979年出版的文章 "The Structure of Black
Stone's
mentaries" ,從檢視mon law的基本體系與結構指出現行法律中的基本構造,如公
私
二元對立、實體與程序區分等看似中立的概念,實則包含了維持現狀的價值決定;他的A
Critique of Adjudication壹書是許多學生的最愛。
至於Roberto Unger更從反省啟蒙之
後
西方知識體系的發展,指出現代西方理性法思考的局限。
兩位始於女性主義法學研究的女性教授頗值得壹提。
Martha Minow從女性主義的觀點
出
發,分析認同政治與憲法平等保護之間的關系,近年來更把關懷的焦點擴大至轉型正義的追
尋,從restorative justice 的角度探討轉型社會中沖突解決與族群和解的可能性與可行
之
道。
Ja Halley則結合女性主義與同誌理論,批判既有法律體系對於女性、同誌以及其
它
弱勢族群的歧視。
國際法方面,Henry J. Steiner乃系人權學程(Human Rights Program)的指導教
授,亦開立國際人權法等課程。
Anne-Marie Slaughter則偏重於國際關系及制度理論
(Institutionali *** ),她同時也是由LL.M.及S.J.D學程組成的Graduate and
International Legal Studies的指導教授,不過她二00二年秋即將離開哈佛,轉到普林
斯
頓(Princeton)大學的國際公***事務學院擔任院長(Dean of the Woodrow Wilson
School of Public and International Affairs)。
甚受學生歡迎的歐體法(EU Law)
及
世界貿易組織法(WTO)大師Joseph H.H. Weiler,亦於二00壹年秋被紐約大學挖角。
法律經濟分析亦系哈佛相當強的壹門,許多教授具有經濟與法學雙博士,並各以不同領
域為法律經濟分析之體裁,Lucian A. Bebchuk開有法律經濟分析、公司法、公司並購及重
整、資本市場等課程;Louis Kaplow則開有法律經濟分析及稅務政策等課程。
Steven M.
Shavell的法律經濟分析課程亦頗受學生好評。
公司法方面,法學院院長(Dean) Robert C. Clark早在壹九八五年出版的公司法教科
書
歷久不衰,Reinier H. Kraakman的公司法、公司財經(Corporate Finance)、公司治理
(corporate governance),John C. Coates IV的公司法,證交法,公司並購(M&A)等
課
程,在理論體系與實務運作上皆兼具啟發性。
行為主義學派(Behaviori *** )、研究侵權行為
法出身的Jon Hanson的公司法課程則是另壹絕,不斷提出對資本主義的質疑。
Hal S.
Scott
乃系國際財經學程(International Financial Systems Program)的指導教授,其國際
金融法、國際財經法、證券交易法等課程皆頗受歡迎。
Elizabeth Warren則系知名破產法
學
者。
哈佛法學院的智慧財產權及科技法律課程相形稍弱,二00壹年春天,學生尚集結簽名要
求學校強化智財權及科技法律相關師資。
William W. Fisher III所開立的智財權、比較及
國際智財權法體系清晰,甚受歡迎;Jonathan Zittrain乃系法學院最年輕的教授(1995年
JD畢業生),專長領域因特網規範、計算機法、數字財產權法等。
東亞研究中心(The East Asian Legal Studies Program, EALS)創辦於壹九六五
年,乃系美國最早的東亞研究單位之壹,從事國際法比較法、以及中、日、韓東南亞之法律
文化研究,經常舉辦與亞洲議題有關的討論會或學術演講。
William P. Alford乃系東亞研
究中心的指導教授,其開有中國法研究、國際貿易法、東亞區域法律等課程。
他精通中文,
對於亞洲學生非常照顧,也是許多亞洲學生撰寫學位論文或申請S.J.D.時的指導教授。
另外,哈佛法學院的協商訓練課程(negotiation workshop)甚為知名,常在冬季學
程
開課,學生分組就模擬案例實際進行協商演練,相當能反映美國法學教育強調演辯協商能力
的精神。
不過選修此課程須具有突出的英文口語能力,故亞洲學生較少參與。
據 美 國 消 息, 為 加 強 對 中 醫 藥 的 研 究, 美 國 哈 佛 醫 學 院 正 在 考 慮 籌 辦 壹 個 中 西 藥 結 合 研 究 所。
在 波 士 頓 召 開 的 "21 世 紀 東 西 方 衛 生 保 健 展 望" 國 際 大 會 上, 中 醫 藥 成 為 美 國 醫 學 家 關 註 的 熱 點。
從 中 美 學 者 的 交 流 中, 人 們 不 難 預 計, 國 際 中 醫 藥 研 究 在 未 來 將 進 壹 步 升 溫。
中 醫 是 歷 史 悠 久 的 中 國 文 化 中 壹 個 重 要 組 成 部 分。
它 強 調 整 體 性, 講 究 辨 證 施 治 和 因 人 而 異。
美 國 從 事 基 因 研 究 的 著 名 學 者、 耶 魯 大 學 教 授 肯 尼 思· 基 德 在 會 議 發 言 中 認 為, 中 醫 的 這 些 特 色 和 優 勢, 對 根 據 人 的 個 體 差 異 而 進 行 更 有 效 的 藥 物 治 療 具 有 重 要 價 值。
他 說, 人 的 基 因 排 序 是 千 差 萬 別 的。
美 國 人 與 歐 洲 人 不 壹 樣, 歐 美 人 與 亞 洲 人 也 不 同。
導 致 基 因 疾 病 的 物 質 也 是 多 種 多 樣, 這 就 要 求 醫 學 研 究 要 個 體 化, 要 更 註 意 對 個 例 疾 病 的 用 藥 研 究。
基 德 認 為, 東 西 方 學 者 將 各 自 研 究 的 成 果 進 行 融 合, 受 益 的 將 是 整 個 人 類。
哈 佛 醫 學 院 傳 統 與 替 代 醫 學 研 究 部 主 任 戴 維· 艾 森 伯 格 博 士 介 紹 說, 近 來, 美 國 醫 學 界 對 中 醫 藥 的 價 值 認 可 更 加 普 遍。
從 1995 年 至 今, 僅 哈 佛 醫 學 院 就 有 4700 多 人 從 事 傳 統 替 代 治 療 醫 學 的 研 究。
美 國 國 家 衛 生 研 究 所 為 其 中 四 個 研 究 項 目 提 供 了 充 分 的 資 金 支 持。
姓名:竺可楨
性別:男
出生年月:1890年
籍貫:浙江上虞
學歷:哈佛大學學習氣象學博士學位
職務:原浙江大學校長
竺可楨,1890年生,浙江上虞人。
1909年畢業於唐山路礦學堂土木工程系。
1910年赴美在伊利諾斯大學學農,後入哈佛大學學習氣象學,獲得博士學位,1918年回國,任武昌高師(武漢大學前身)地理學和氣象學教授。
1920年任南京高師(後為東南大學)地理系主任。
1936年以後任浙江大學校長。
解放後,歷任第壹、二、三屆全國人大常委、中國科學院副院長、全國科協副主席、中國氣象學會名譽理事長、中國地理學會理事長等職。
他是中國近代氣象學和地理學的奠基人,曾發表數百篇科學論文,提出了新的臺風分類法,並概括了各類臺風的活動規律,論文中的《遠東臺風的新分類》、《臺風的源地和轉向》、《東南季風與中國雨量》、《中國氣侯區域論》、《壹年內生物物侯推移的原動力》以及《中國近五千年來氣侯變遷的初步研究》等深受國內外學術界的推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