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很多企業在全國各地尋找稅收窪地,在這些地區註冊,享受高額的財政獎勵。甚至壹些大企業把公司註冊在開曼群島、維爾京群島等地,只是為了合理節稅。
現在,隨著“強監管”時代的到來,國內壹些廣泛使用的節稅方式,如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利用核定征收控制企業稅率等,也將被叫停,上海、山東的壹些個體企業甚至將被禁止核銷、重新核算和納稅。
企業應該怎麽做?
金稅四期的推出,並不意味著現在壹些企業的節稅方式就不能用了,壹些國外海島的大企業註冊也沒有查。現在需要查的是:利用監管不到位的漏洞偷稅漏稅,對國家利益造成損害的企業。
金稅四期上線後,企業必須關註涉稅事項,及時規範現階段不合理業務,做到票流、貨流、資金流壹體化,投入產出匹配,申報及時。總之,規範的行為經得起調查!
那麽如果企業稅負過重,如何合理合法的解決呢?
第壹,可以利用國家層面給予的稅收優惠政策。
1,如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認定補貼等。
2.例如,對R&D軟件企業實行“兩免三減”。
3.比如對小型微利企業的稅收優惠。
二是地方政府或壹些重點園區的投資政策。
壹些地方政府或者壹些重點園區總會出臺壹些優惠政策吸引企業投資,企業在這裏投資可以獲得高額的財政獎勵,每年也可以為企業節省可觀的稅收。
不同地方有不同的政策。也希望企業在選擇時仔細篩選。有些園區對稅收支持有門檻限制,有些則無法全額返還退稅獎勵...
國家要進步,企業要發展,人民要安居樂業。國家不斷完善監管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宏觀調控,企業規範行為也是對自己和員工負責。國家鼓勵企業用合理的方法節稅,比如在國家有困難的時候伸出援助之手捐錢。節稅的方法有很多,請壹定要在國家的監管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