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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家為什麽壹般推崇所得課稅

稅收思想的稅收原則

---西方國家稅收思想的發展

所謂稅收原則,是建立、改革和完善稅制所應遵循的理論標準和壹般準則,是壹定時期治稅思想的直接體現。

自稅收產生以來,人們就在不斷探索優化稅制的標準。但我國長期處於封建專制社會,皇糧國稅、“苛捐雜稅”的觀念和事實影響了我國稅收思想的形成和發展,沒有形成系統的、權威的稅收原則。壹些思想家提到了稅收問題,但受封建小農經濟意識的限制,主要是從平均主義出發,以公平標準來衡量稅收的優劣,“不患寡而患不均”。新中國成立以後,長期受到“非稅論”思想的影響,也就難以產生真正的稅收原則。改革開放以後,隨著稅收地位越來越重要以及歷次重大的稅制改革,稅收原則開始浮出水面,但主要是對西方稅收原則的介紹,對符合中國國情的稅收原則缺乏系統深入的研究。總的說來,由於歷史的原因,我國的稅收研究側重於實際的、應用的稅收問題研究,對屬於基礎性的稅收原則重視得不夠。為數不多的壹些研究也由於缺乏鮮明的、嚴謹的經濟理論支撐,難以形成權威的、上升到稅收思想的稅收原則。

在這方面,西方國家的研究較為深入、系統,並形成了不同時期廣為接受的稅收原則。其中較受推崇的觀點如下:

威廉·配第的稅收原則理論

按照西方稅收界的說法,英國古典學派的創始人威廉·配第是最早提出稅收原則的人,在17世紀中葉他的代表著作《賦稅論》和《政治算術》中,提出了著名的“公平、簡便(繳納方便)、節省(最少征收費用)”三原則理論。

2.攸士第的稅收原則理論

繼威廉·配第之後,18世紀德國官房學派代表人物攸士第在《財政學體系》中提出了稅收六原則:(1)促進國民自發納稅的課稅方法。強調賦稅應當自願繳納,要維護人民生活,保障私人的基本財產。(2)賦稅不得侵犯臣民的合理自由和增加對產業的幹預。即課稅不得限制人民的自由,更不得危害人民的基本生活和工商業的正常發展。(3)賦稅應該平等課征,做到公平合理。(4)征稅應有明確的法律依據,要迅速確實,不能有不當之處。(5)選擇征收費用較少的物品課稅。(6)征收手續簡便,稅款分期繳納,時間安排得當。

3.費裏的稅收原則理論

18世紀意大利著名的財政學家費裏1771年在他的著作中也對稅收原則問題有所闡述,壹般被稱為稅收五原則理論:(1)賦稅不可課及窮人;(2)征稅費用最小;(3)稅收在法律上要確定;(4)稅收不可使財政循環中斷;(5)稅收不可有害於生產的發展。

4.亞當·斯密的稅收原則理論

英國古典學派代表人物亞當·斯密在總結和繼承前人稅收原則理論的基礎上,在其1776年出版的《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簡稱《國富論》)壹書中系統地提出了公平、確實(確定)、便利和經濟(最少征收費用)的著名稅收四原則,在近兩個世紀都產生了廣泛影響,當今也仍然具有重要意義。

5.薩伊的稅收原則理論

法國庸俗經濟學的創始人薩伊認為,最好的財政是花錢盡量少的財政,最好的稅收是負擔最輕或危害最小的稅收。為此,他提出了最好稅收的五個標準,即稅收五原則:(1)稅率要適度;(2)征稅費用要節省;(3)負擔要公平;(4)課稅對再生產的影響程度要最小;(5)課稅要有利於國民道德的提高,即課稅還要註意社會效應,促使人們勤勞,鼓勵節約。

6.西斯蒙第的稅收原則理論

繼亞當·斯密和薩伊之後,工業革命時期古典經濟學家西斯蒙第提出了稅收不可侵及資本、不能以總收入為課稅對象、不可侵及納稅人的最低生活費、不可驅使資本流向國外等四原則。

7.瓦格納的稅收原則理論

瓦格納是德國社會政策學派的代表人物,處在19世紀下半葉資本主義由自由競爭向壟斷過渡時期。在其代表作《財政學》和《政治經濟學》中,他認為稅收不僅要有純財政的目的,而且要樹立社會政策的目的,用以幹預和調節國民所得及財產的分配,糾正財富分配不公。為此,在總結前人稅收原則理論的基礎上,他系統地提出了財政原則、國民經濟原則、公正原則(也叫社會正義或政策原則)以及稅務行政原則(又稱課稅技術原則)等四項稅收原則。

8.馬斯格雷夫的稅收原則理論

當代世界著名的經濟學家馬斯格雷夫在1973年發表的代表作《財政理論與實踐》中,對亞當·斯密以來經濟學家的稅收原則理論進行了理論總結歸納,提出了自己的六項稅收原則理論:(1)稅收分配應該是公平的。應使每個人都支付他“適當的份額”;(2)稅收的選擇應盡量不幹預有效的市場決策。也就是說,要使稅收的“超額負擔”最小化;(3)如果稅收政策被用於實現刺激等其他目標,那麽應使它對公平性的幹擾盡量地小;(4)稅收結構應有助於以經濟穩定和增長為目標的財政政策的實現;(5)稅收制度應明晰而無行政爭議,並且要便於納稅人理解;(6)稅收的管理和征納費用應在考慮其他目標的基礎上盡可能地較少。

9.紐馬克的稅收原則理論

紐馬克是德國當代著名財政學家。他在1970年提出了國庫收入原則(也稱財政政策原則)、社會政策原則(也稱倫理原則,即公正與再分配原則)、經濟政策原則和稅收技術原則等四項稅收原則。

10.西方現代稅收原則理論

進入20世紀以後,資本主義社會出現了1929至1933年的經濟大危機和“二戰”後的“滯脹”等問題。在此期間,出現了凱恩斯主義學派、貨幣學派、供應學派等經濟理論。由於稅收是既影響微觀又影響宏觀的壹個重要政策工具和手段,這些學派都不同程度地對稅收問題進行了研究,提出了相應的稅收原則理論,可概括為效率、公平和穩定(又稱機能財政原則)三大原則。

到此為止的稅收原則還沒有與稅制設計直接地、有機地結合起來。真正把二者直接結合起來的是20世紀70年代以來成型的稅制優化理論。稅制優化理論中的課稅原則盡管有各種主張,但在公平與效率原則上存在著***識。建立在福利經濟學理論基礎上的稅制優化理論就是以資源配置的效率性和收入分配的公平性為準則,對構建經濟合理的稅制體系進行分析的學說。由此,稅收原則發展為公平與效率兩大基本原則。

縱觀西方稅收原則的發展過程,稅收原則的發展演變與當時所處的社會經濟狀況密切有關,但總體上可歸納為兩大方面,即稅收經濟意義上的內在原則和稅收法律意義上的外在原則。壹般的經濟學家、財政學家是從前者提出稅收原則的,但也有壹部分從後者提出①。經濟意義上的稅收原則又可分為財政、效率和公平三類。當代稅收原則中的穩定原則也可歸於效率原則,因為經濟穩定與經濟增長密不可分,只有穩定下的增長才是持續的、有效率的增長。所以,稅收的經濟效率包括微觀效率和宏觀效率兩方面。除此以外,很多稅收原則理論中還提到了有關稅收征管原則,包括稅制設計要有利於征管以及減少稅收征納成本兩方面。前者可歸為財政原則②,後者可歸為效率原則,即稅收的行政效率原則。

在三類稅收原則中,效率和公平比較壹致,有爭議的是財政原則。處於資本主義自由競爭時期的經濟學家大都主張自由放任和競爭,認為應該是廉價的,的支出應當消減到最低限度,其理財思想中自然就沒有把財政作為稅收的壹項原則。但也有少數經濟學家,如費裏提到了財政原則。而當資本主義進入壟斷時期後,隨著市場失靈的越來越多和日益被人們所認識,的幹預越來越多,要求必須有充裕的稅收收入。隨著經濟進壹步發展,稅基日益豐富,稅收收入似乎不成為什麽問題,人們對課稅的關註越來越集中於效率與公平上,其稅收原則理論沒有再明確提到財政原則,但都是把保證壹定的財政收入作為隱含的前提。如當代優化稅制理論就是研究如何以最經濟合理的方法征收稅款,或者說在稅款壹定的前提下如何兼顧效率與公平。在稅制優化的具體研究中也不可避免地包含有壹些保證財政收入的內容,如有的提到,各國稅制改革壹般要考慮保證財政收入、有利於公平競爭、與其他經濟政策協調配合、有利於經濟效率和物價穩定。斯特恩證明所得課稅的邊際稅率應該隨著閑暇和商品之間的替代彈性減小而減少,隨著財政收入的需要和更加平等主義的評價而增加③。還有學者明確提到,衡量最優所得稅還有別的標準,如稅制是否有彈性,是否能對經濟發展起穩定作用,是否有利於籌集足夠的財政收入等。只是由於這些標準與公平或效率標準沒有矛盾或矛盾不突出,且不如公平、效率標準顯得那麽重要,因而不引人註目.

由此可見,不同時期、不同流派的稅收原則中的關鍵問題,是要不要把財政作為與公平、效率並列的稅收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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