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域要求:
發展城市
◆北、上、廣、深等壹線城市。◆各大省會城市及直轄市。
◆經濟發達的副省級及地級城市。◆重點旅遊城市。
選址要求
成熟區域:商務中心區、核心商業區、會展中心區、物貿交易中心、
中高檔(大型)居民住宅區、成熟開發區、酒店聚集區。
◆預見性區域: 行政規劃新區、 經濟開發新區等區域的核心位置。
◆交通樞紐區: 鄰近機場、 火車站、 客運及高速公路樞紐區域。
◆旅遊集散區 : 臨近著名旅遊景區或歷史文化區域。
物業要求
物業性質:商業或旅業性質,產權清晰。物業結構適合改造成酒店經營條件、 且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在市政規劃、 消防安全、 稅務管理等各方面的要求。
物業外觀:樓體展示性良好,最好采用獨棟物業, 。
大堂條件: 位於物業首層或所有客房層的底層, 獨立使用, 使用面積為500~800平米(150~200間房配置比例,含餐廳使用面積),必須具備餐飲配套的設施條件。 大堂裝修完成面不低於3.6 米。
客房數量:總量在150~200之間。
電梯交通: 每家酒店至少配置兩臺獨立客梯; 每間酒店還應配備壹部工作電梯。
停車位:酒店車位不少於總房量的20%;
物業限制: 同棟物業內不得有其他酒店進駐; 同棟其他業態的後勤區域及配套設施不能影響我方酒店的客房區域使用, 其進、 出口及經營場所獨立使用, 不得與酒店混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