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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讀黃石十四中有什麽要求?

壹、黃石十四中分為南校區和北校區兩個校區。

1,14中南校區招生地區:

沿湖濱大道-華新路(不含)-紅旗橋-姜妍-九曲橋-黃石大道-石園路-呼市-桂花路-慈湖路-楠竹林-湖濱大道。

2、14北校區招生區域:

鹽市園路-商檢局-二院-公園路-紡織二路-後河丹-花湖大道-湖濱大道-迎賓大道-過彩虹-大碼頭-新閘-肉聯-姜妍-市委湖-九曲橋-石園路。

第二,黃石十四中屬於黃石港區教育局。

《黃石港區中小學校招生和學籍管理辦法》規定:

初中招生統壹在全省小升初招生管理平臺上。具體要求如下:

1,我們學區的學生。帶初中錄取通知書,戶口本,房產證,健康證等。,在規定時間去學校復習。

2.回到學區的學生。在規定時間內,憑原學區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回區聯絡函》、學籍信息卡、小學畢業證、戶口本、房產證、健康證明進行註冊,報小升初平臺。

3.外來務工人員和流動人口子女。

省內流動兒童家長(監護人)應準備以下材料到相應的指定學校進行審核:

(1)家長或監護人寫的入學申請。

(2)《農民工及流動人口子女教育聯系函》由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確認。

(3)戶口本:外地戶口(含大冶、陽新農業戶口)。

(4)居住證明:1,黃石港區轄區內派出所出具的暫住證,2,我區社區出具的,街道(區)蓋章的長期居住證明。(兩份證明材料中的居住地址必須相同。)

(5)勞務證明:黃石港區合法企業或單位出具的正式勞動(勞務)合同;黃石港區範圍內的合法營業執照;依法納稅證明和按規定繳納社保證明。

(以上材料應有兩種)

(6)小學畢業證書。

(7)學籍信息卡。

(8)健康證明。

以上材料經學校登記後,上報小升初平臺,名單及其證明材料在規定時間上報區教育局審核。

隨遷子女除提供上述證明材料外,應先在外省相應初中取得初中學籍,再通過轉學轉入我區指定學校就讀。

4.在區內選擇學校的學生。按照“家長申請——選擇入學初審——教育局組織審核”的程序。

在擇校指導下,家長登錄小升初平臺申請擇校,並書面說明擇校理由。擇校將根據向社會公布的招生原則進行初審,並報教育局。區教育局將集中組織擇校、擇校終審。每所初中招生人數不得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招生人數的10%。

5.選擇區外學校的學生。根據省廳小升初平臺工作流程,嚴禁初中招收跨縣市擇校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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