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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個體戶偷稅漏稅稅務局會查嗎

法律分析:會,舉報後,稅務機關需要核實,舉報時可以提供壹定的線索或者證據。偷稅,是指納稅人或者扣繳義務人違反稅收法律、法規,采取欺騙、隱瞞等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達到法定數額標準或者具備其他法定情節的行為。漏稅是指納稅單位和個人無意識發生的漏繳或少繳稅款的行為。如由於不了解不熟悉稅法規定和財務制度或錯用稅率、漏報應稅項目,少計應稅數量、銷售金額和利潤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二百零壹條 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壹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第二百零三條 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采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致使稅務機關無法追繳欠繳的稅款,數額在壹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欠繳稅款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欠繳稅款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第二百零四條 以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騙取稅款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騙取稅款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騙取稅款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納稅人繳納稅款後,采取前款規定的欺騙方法,騙取所繳納的稅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壹條的規定定罪處罰;騙取稅款超過所繳納的稅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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