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巡視巡察工作的黨組織承擔巡視巡察工作的主體責任。
巡察工作的重點是檢查黨的組織機構的建設情況,包括黨的基層組織、黨的中央和地方組織、黨的各級委員會等,巡察工作要深入了解黨的組織機構的工作情況,發現問題,提出建議,推動黨的組織機構的建設不斷完善。
巡察工作還要檢查黨的幹部隊伍的建設情況,包括幹部選拔任用、幹部培訓、幹部考核評價等方面,巡察工作要深入了解幹部隊伍的工作情況,發現問題,提出建議,推動幹部隊伍的建設不斷完善。
巡察工作還要檢查黨的工作作風的建設情況,包括黨的幹部的作風、黨的工作的作風等方面,巡察工作要深入了解黨的工作作風的情況,發現問題,提出建議,推動黨的工作作風的建設不斷完善。
檢查黨的工作成效
巡察工作還要檢查黨的紀律建設情況,包括黨的紀律的執行情況、黨的紀律的監督情況等方面,巡察工作要深入了解黨的紀律建設的情況,發現問題,提出建議,推動黨的紀律建設不斷完善。
巡察工作還要檢查黨的工作成效,包括黨的各項工作的完成情況、黨的各項政策的實施情況等方面,巡察工作要深入了解黨的工作成效的情況,發現問題,提出建議,推動黨的工作不斷提高。
巡察工作是黨的監督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推動黨的建設不斷完善的重要手段,巡察工作要深入了解黨的各項工作的情況,發現問題,提出建議,推動黨的建設不斷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