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前,科技成果轉化的作用和意義主要表現在如下三方面:
1.重視科技成果轉化是世界競爭發展的需要。在當今世界範圍內,經濟的競爭愈來愈表現為科學技術的競爭,表現科技成果(特別是高技術成果)轉化數量、質量和轉化速度的競爭。歸根結底是科技成果商 品化、產業化程度及其市場占有率的競爭。
2.科技成果轉化是落實“科學技術是第壹生產力”的關鍵。發展經濟要依靠科技進步,發揮第壹生產力的作用,而只有把作為第壹生產力重要體現的科技成果在生產實踐中得到廣泛的作用,才能有效地提高我 國的經濟增長質量,實現經濟增長方式的兩個根本轉變。
3.科技成果轉化是科技與經濟結合的最好形式。新技術的產生並不等於新產業的形成,要使科技成果變成現實的生產力,特別是要形成規模效益,就需要科技工作者與經濟工作者的***同努力,制定有力措施,創造有利於成果轉化的環境條件,加快成果轉化的步伐,為解決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難點、熱點、重點問題作出貢獻。
2015年,國家修改了《中華人民***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國務院2016年2月印發的《實施〈中華人民***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若幹規定》(國發〔2016〕16號)提出了更為明確的操作措施,強調要打通科技與經濟結合的通道,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鼓勵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企業等創新主體及科技人員轉移轉化科技成果,推進經濟提質增效升級。《規定》鼓勵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通過轉讓、許可或者作價投資等方式,向企業或者其他組織轉移科技成果。國家設立的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應當建立健全技術轉移工作體系和機制,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決定轉讓、許可或者作價投資,除涉及國家秘密、國家安全外,不需審批或者備案。
國務院辦公廳2016年4月印發《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提出,對實施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作出部署。“十三五”期間,推動壹批短中期見效、有力帶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重大科技成果轉化應用,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能力顯著提高,市場化的技術交易服務體系進壹步健全,科技型創新創業蓬勃發展,專業化技術轉移人才隊伍發展壯大,多元化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投入渠道日益完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制度環境更加優化,功能完善、運行高效、市場化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體系全面建成。“十三五”期間主要指標:建設100個示範性國家技術轉移機構,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建設10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在重點行業領域布局建設壹批支撐實體經濟發展的眾創空間,建成若幹技術轉移人才培養基地,培養1萬名專業化技術轉移人才,全國技術合同交易額力爭達到2萬億元。
科技成果轉化是降低科技成果閑置率,促進技術運用、促進技術推廣、促進經濟發展的重要手段,得到了國家層面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