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什麽是臨時工資支付制度?
臨時工的工資應按《勞動法》的有關規定支付:
1.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額實行宏觀調控。
2.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3.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
4.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二、臨時工資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應符合規定。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前款所稱工資、薪金,是指企業在每個納稅年度支付給本企業聘用或者雇用的職工的全部現金或者非現金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職工聘用或者雇用有關的其他費用。因此,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必須支付給在企業任職或受雇的職工。企業中的臨時員工分為有雇傭關系的臨時員工和無雇傭關系的臨時員工。企業支付給具有雇傭關系的臨時員工的工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中關於工資薪金稅前扣除的規定,允許計入工資薪金稅前扣除。只要勞動關系真實合理,企業支付給沒有雇傭關系的臨時人員的勞動報酬,可以根據合法有效的發票憑證,作為企業的成本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稅務機關提醒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向非從業臨時工支付報酬。
三、《勞動合同法》關於臨時工的規定
新政最大的亮點是明確規定了被派遣勞動者,又稱“臨時工”,享有與用人單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權利,並賦予人社部門依法開展經營勞務派遣業務行政許可的權利。
所謂臨時工,應該是指短期合同工、非全日制合同工或以完成某項任務為期限的合同工。勞動合同法的修改是針對勞務派遣工的,勞務派遣工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合同,由勞務派遣公司派遣到用人單位。勞務派遣工和所謂的臨時工不完全壹樣,因為他和用人單位沒有勞動關系,他的公司在勞務派遣公司。所謂臨時工的勞動關系是在自己單位,這是不壹樣的。
與正式工人相對的臨時招聘的工人。臨時工是指在單位臨時工作的人員,臨時工是指在單位服務期限不超過壹年的臨時性、季節性就業。也有可能延長期限,但前提是雙方達成諒解。
《勞動法》第二條中“勞動者”的範圍很廣,既包括正式員工,也包括臨時工。所以,無論是正式工還是臨時工,只要與用人單位形成了勞動關系,哪怕這種關系只存在壹天,正式工享有的壹切權益,臨時工都應該享有。進城打工的農民,不要認為自己和正式工人差別太大,但也不能依法爭取勞動法賦予的權益。
就短期臨時工而言,和正式合同工沒有太大區別。無論是薪資水平還是工作,壹切都要按照正式員工的方式來。且工資標準不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2022單元年度總結1
在過去壹段時間的工作中,在領導的正確領導下,我們取得了很多進步和成績。雖然我加入我們單位的時間不長,但是我真的覺得我在這裏成長了。為大家服務其實是壹件很有意義很好的事情,和其他工作有很大的不同,所以我壹直致力於讓自己的表現更好,做更多的事情。
首先,如果妳想在工作中做得更好,妳就要自己樹立榜樣。在我們單位,很多同事都以身作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