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負責研究制定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結構調整的總體規劃和宏觀計劃;制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事計劃和工資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總額和工資基金。
3.綜合管理國家公務員隊伍建設,管理和指導公務員的職務分類、錄用、考核、獎勵、懲戒、職務升降、處分、職務任免、培訓、交流、回避、工資福利、辭職、辭退、申訴控告等工作;負責承辦市政府幹部任免相關工作,負責市政府直屬國家機關科級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的任免和監督;負責市直機關公務員管理和按有關規定委托或負責玉溪省直機關公務員錄用和流動工作;負責公務員的繼續教育。
4、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的綜合管理;研究制定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總體方案,研究制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人管理的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改革,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實施專業技術資格制度,完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度;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
5、負責組織選拔有突出貢獻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貼的中青年專家;負責審核以市政府名義表彰和獎勵的工作人員。
6、負責全市人力資源發展規劃、政策措施、組織協調和指導管理;負責高層次人才培養的規劃和管理,制定人才培養、人才引進、人才流動、人才招聘和人才市場管理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國內外相關人員的培訓;發展和規範人才市場。
7、建立健全人事爭議仲裁、人事行政復議制度、事業單位聘用合同鑒證制度。
8.執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政策和標準,綜合管理全市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福利工作;落實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辭職、退職、辭退政策。
9、貫徹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研究制定安置規劃和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研究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制度,做好軍隊轉業幹部家屬安置和子女服務工作。
10,指導協調人才和人員對外交流合作;承擔政府人事人才合作項目的實施,落實引進國外智力的政策法規,研究指導企業人事制度改革和人力資源開發。
11,負責對縣(區)人事部門和市直部門人事工作和信息化建設的指導、監督檢查和協調服務;指導和監督人事政策法規的宣傳和實施。
12、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人事廳交辦的其他工作。壹個人的社會保障號,就像“身份證”壹樣,可以用來領取社會保障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