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希凱
(國土資源部咨詢研究中心,北京,100812)
摘要 本文通過列舉作者掌握的實例及數據,概要地介紹了我國老礦山存在的嚴重的地質生態環境問題,闡明實現老礦山地質生態環境治理具有環境、資源和經濟的多重效益,並建議國家利用財政專項的方式實現完成老礦山的生態環境問題的調查工作,並通過走產業化的道路實現老礦山的生態環境治理。
關鍵詞 地質災害 經濟補償 保險
1 老礦山地質生態環境問題十分嚴重
我國的礦產勘查和開發,為我國社會主義建設和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這種貢獻怎麽說都不過份。但是由於歷史的局限性,由於不同時期國內環境的制約,在我們向自然索取的同時,並沒有顧及大自然的應有平衡,以至欠了壹筆重要的舊賬,這就是老礦山地質生態環境的治理問題。根據礦協的調查,下列幾組數據足以說明問題的嚴重性:
礦業開發對環境的影響是巨大的,我國鐵礦山每采出1t鐵礦石平均產生0.48t尾礦、1.67t廢石,從1949年到2000年間,我國***生產了54億t鐵礦石,按上述比例計算,就產生了26億t尾礦、94億t廢石。
我國有色礦山每采出1t礦石,平均產生0.92t尾礦和1.25t廢石,50年間有色礦山產生的尾礦量累計達21億t,廢石量達25億t。
我國煤礦開采形成的矸石山有1500多座,矸石積存量達35.6億t,此外,還向大氣和地表排放大量的廢氣和廢水。據估計,每年因開采煤炭而排放到大氣中的瓦斯量達9億~10億t,洗煤排放的廢水達0.9億t。
燃煤火電產生的煤灰目前年排放量已達到1.07億t。盡管粉煤灰的利用率已提高到53%,但是多年來未被利用的粉煤灰累計堆存量已達8億t以上,占地近20萬畝。
礦業開發所產生的尾礦不僅影響了環境,而且威脅著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原因是我國現有的尾礦庫中病庫和險庫占的比例很大。黑色冶金重點礦山的70多座尾礦庫中,有壹定問題和問題較多的占30%。有色金屬礦山被調查的149座在用尾礦庫中,病庫、險庫和超期庫占了48%。化工礦山的18座尾礦庫中,病險庫和超期庫有7座,占41%。黃金(巖金)礦山現有368座尾礦庫中,病庫、險庫和超期庫占了44%。
這些病庫和險庫壹旦出了問題,後果是嚴重的,2000年10月18日,廣西南丹縣大廠鎮尾礦壩垮塌,形成的“泥石流”綿延600余m,上百座民房毀於壹旦,死亡15人,失蹤100多人。
礦業開發對土地的破壞是嚴重的。據有關部門1995~1996年對1173家中型以上國有礦山的調查,***占地729971.6ha,其中露天采礦場58152.7ha,排土場33180.9ha,尾礦場37282.4ha,塌陷區84201.4ha,其他517154.2ha。由於采礦引起的土壤侵蝕17063.7ha,土地沙化743.5ha,泥石流460.9ha,崩塌349.5ha,滑坡577.8ha。全國因采煤破壞塌陷的土地約為72萬ha。在這72萬ha的塌陷地中,有壹半以上是耕地,其中絕大多數是良田。
2 老礦山地質生態環境治理具有多種效益
根據黨的十六大提出的“可持續發展能力不斷增強,生態環境得到改善,資源利用效率顯著提高,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推動整個社會走上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的要求,治理老礦山造成的地質生態環境的破壞已是當務之急。事實上這項治理,不僅關系到生態環境,具有重要的環境效益,還有可觀的資源效益和經濟效益,是壹項壹舉多得的大事。
2.1 環境效益
礦山開發直接造成的地質災害種類繁多,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煤層自燃、煤矸石自燃、水土流失、土地沙化、尾礦庫潰壩、瓦斯爆炸、礦井突水等。每壹次災害都可能造成巨大的生命財產損失。礦山開發造成的生態環境汙染更是防不勝防,如礦山“三廢”造成的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汙染,土地、植被及大氣環境的汙染,以及由此引發的生態環境疾病危害極大。因此,治理由於礦山開采所產生的地質生態環境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迫切需要,具有極其重大的環境效益。
2.2 資源效益
在計劃經濟時期,我國實行的是壹種強化開發國內礦產資源的政策,造成資源的過度消耗。如今,在國民經濟快速發展的新時期,國內礦產資源的供給形勢顯得力不從心,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能對原有礦山的尾礦加以利用,將會產生巨大的資源效益。對此已有很多先例可循,例如白雲鄂博鐵-鈮-稀土礦是世界上獨壹無二的礦床,其擁有的稀土儲量占世界稀土總儲量的80%以上。目前主要回收鐵,稀土回收每年不足3萬t。因為開采鐵礦每年所產生的200萬t混合尾礦中,稀土氧化物的含量可達5%~6%,壹年排放的尾礦就構成了壹個中型的富稀土礦床。尾礦作為壹種寶貴的二次資源不僅在於它含有可回收的有用金屬或組分,而且尾礦還可以作為許多非金屬的材料、建材和陶瓷產品的重要來源,宜春鉭鈮礦是優質鋰雲母和長石粉的提供者,年產量達1萬~2萬t鋰雲母、8萬~10萬t長石粉。許多礦山利用尾礦生產免燒磚、彩色地磚、微晶玻璃等等。尾礦還可代替建築、鋪路用砂石或作井下充填料。總之,尾礦作為二次資源有著廣泛的用途。
礦山開發形成的尾礦和廢石堆積,占用了大量土地,其中有許多土地是良田。這些占用的土地壹旦復墾,可以大量增加我國的土地資源,這是極好的資源效益。因為土地相對於礦產資源來說,是無法用進口來替代的,而且是更為稀缺的資源。
2.3 經濟效益
治理礦山地質生態環境所產生的經濟效益可表現在兩個方面:
壹是通過治理可減少或避免的地質災害所產生的經濟效益,這種經濟效益表現為負效益的減少。據調查,自1987年以來,在西北地區20處礦區發生的26次泥石流地質災害中,經濟損失超過500萬元的9處,超過1000萬元的8處,超過1億元的2處。這些損失如果通過治理得以避免,其經濟效益是相當可觀的。
二是通過尾礦、廢石和土地的利用而產生的綜合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例如,鐵礦尾礦的綜合利用。據不完全統計,全國每年從尾礦中回收的鐵精礦已達80萬t,產值達1.5億元,年利潤達2656萬元。許多有色金屬礦山從尾礦中回收了硫鐵礦、銅、錫、鉛、鋅等各種有用組分,個別老礦山在資源枯竭的情況下,甚至主要以尾礦為原料在進行生產。
土地復墾也有良好的經濟效益,以江蘇徐州賈汪地區為例,這是壹個因采煤而塌陷比較嚴重的地區,累計塌陷土地達89190畝,目前每年仍以2000畝左右的速度在增長。多年來該區投入資金3540余萬元,復墾塌陷地17600畝。在復墾土地上每年新增糧898萬kg,產魚132萬kg,養雞2萬余只,提供8萬余人生活和工業用水,灌溉4萬余畝農田,燒制6億余塊磚,安置了3萬余人生活,取得1.6億元的經濟效益。
3 財政應列專項對老礦山地質生態環境問題進行調查
當前存在的老礦山地質生態環境問題,主要是計劃經濟體制下遺留的,當時礦山生產既沒有認識到這些問題的嚴重性,也沒有在成本中提留治理的費用。當時的核算體制是礦產品收入除生產成本外全部上交財政。這實際上是把當時節省下來的礦山地質生態環境治理費用作為財政收入交給了政府。鑒於這種情況,現在對這些老礦山的環境治理費用理所當然的應當由政府撥付專款予以解決,也就是償還過去的欠賬。同時,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的公***財政職能來看,這些老礦山環境治理也屬公益性事業,它的消費沒有排他性,它的受益沒有獨占性,因此也應當由各級政府的財政經費加以解決。特別應當指出的是當前從地質大調查中擠出壹小部分經費搞礦山地質生態環境問題的調查,是遠遠不能適應需要的,這也是提出申請財政專項的重要理由。當然,這個專項費用僅限於調查經費,至於治理所需要的資金則另當別論。
礦山地質生態環境治理的調查專項,主要任務是摸清基本情況,在此基礎上提出治理建議:
首先,界定此調查專項所涵蓋的範圍。即只對在計劃經濟時期生產的那些老礦山進行調查;改革、開放後生產的礦山應當本著誰破壞誰治理的原則由責任主體自行解決,政府負責監督檢查;對正在或今後新建的礦山,則應當在礦產開發設計中就包括生態環境治理的內容,以體現可持續發展的要求。
其次,規定調查專項重點要解決的問題。西安地礦所對此提出三大方面、23個指標,可供參考,即資源破壞方面、地質災害方面和環境汙染方面。具體包括:土地壓占破壞、礦產資源破壞、水資源破壞、植被資源破壞、地質遺跡破壞、地質景觀破壞;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煤層自燃、煤矸石自燃、礦井突水、尾礦庫潰壩、瓦斯爆炸;水汙染、土壤汙染、大氣汙染、植被汙染、生態環境病等。
第三,針對存在的主要問題,作出評價或評估。包括問題嚴重程度的評估,並依據評估結果,以省為單元,作出輕重緩急的排序;在解決的技術方法上進行評估,並據此作出可行性論證;在治理效果上進行評估,包括可能產出的環境效益、資源效益、經濟效益,並據此指出治理的建議;在產生的責任主體上作出評估,並據此提出解決問題的責任單位。4老礦山地質生態環境治理要實行產業化
對老礦山地質生態環境問題的調查是為了治理,而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的環境治理,完全可以走產業化的道路。實際上從事環境治理的企業已經大量存在,並且正處在發展勢頭當中。所以對老礦山地質生態環境的治理,應當納入這個新興的產業之中。
(1)要解決資金的來源問題,這也是這個問題多年來得不到解決,而且越染越烈的癥結所在。對此應當有壹些新的思路。至少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考慮:①要明確造成環境問題的責任主體,並沿著責任主體向下追究,壹直落實到現存的責任單位,比如當時是中央直屬企業造成的,中央財政應當負責;當時是省屬企業造成的,省財政應當負責,以此類推。②要明確治理成果的受益主體,如果是環境效益,具有公益性,財政應當出資;如果有資源效益,通過治理,可以產出土地資源、礦產資源,就要評估具體的投入產出資源收益可以彌補相應支出;如果有經濟效益,可以招商引資,用社會資金解決。③要運用多種籌資渠道,財政出資可以有中央財政、地方財政;社會出資可以有個人投資、發行股票、引進外資、銀行信貸、社會捐贈等。
(2)要通過市場運作。首先要把老礦山地質生態環境治理的有關信息向社會公布,進入市場,有的是全國性市場,有的是區域性市場。在運作上有的可以招標、拍賣、有的可以協議委托;有的是整體項目的招標、委托,有的是技術勞務工程的招標、委托。其次要建立健全市場運行的規則,包括準入的條件、技術標準、收費標準、工程規範等。還要培育和發展中介組織,有許多工作可以通過中介去完成,減少行政幹預。
(3)要培育和發展市場主體,即大力發展直接從事環境治理、資源性生產的企業。這裏可能有如下幾種情況:
①只有環境效益,沒有資源效益、經濟效益的項目,可以實行技術勞務發包,培植工程技術勞務型企業,通過市場競爭,選擇優勝者淘汰失敗者。
②既有環境效益,又有資源效益和經濟效益,但資源和經濟效益不足以是有利可圖的項目,可以實行定額補貼、稅收優惠、貨款貼息等優惠政策,通過市場競爭,扶值優勢企業。
③對有資源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項目,責任主體要進行專項評估,基本掌握效益狀況,對其中有明顯級差收益的項目,要通過市場招標拍賣,分享級差收益;對沒有級差收益的項目,可以通過行政授權的方式運行,但也要註意市場機制,培植優勢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