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佛山為例,申請生育津貼,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已參加生育保險1年;
(二)懷孕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
(3)用人單位已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
2、個人申請生育津貼需要以下材料:
(1)佛山市個人生育津貼申請表;(核對被保險人填寫的信息);收到1份正版。原單位已註銷的證明材料;收藏1份原件或復印件。
(2)結婚證;(1.夫妻壹方為在國外生育的外國/港澳臺公民,或夫妻雙方均為外國/港澳臺公民的,需提供;2.屬於非中文證明材料的,應當同時提供中文譯本,被保險人應當在譯本上簽署真實性保證書。);查原文,收1份。
(三)醫療機構的醫學證明材料;(1.下壹次生育不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的參保職工,需提供;2.醫療機構出具的並加蓋醫療機構印章的診斷證明、出院記錄等醫療證明材料;);收到1份正版。
擴展數據:
結算時限為10個工作日。對屬於用人單位且無正當理由未墊付生育津貼的個人申請生育津貼業務,符合待遇支付條件的,由社保經辦機構向用人單位出具《佛山市個人申請生育津貼通知書》,核實參保人員產假工資發放情況。
核實與個人承諾書壹致的,社保經辦機構在核實後30日內將津貼支付到個人提供的賬戶;如核實與個人承諾書不符,將退回相關申請材料。因此,該類個人辦理生育津貼業務的時限是在核查過程中暫停計算,待核實情況後繼續計算時限。
禪城區人民政府-生育津貼申請_辦事指南_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