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的來說,在現行的勞動合同制度下,是沒有辦法為了壹個職位而停薪留職的。停薪留職後,已經發生的業績提成必須付給妳,以後不發工資。
直接辭職:壹般情況下的辭職都是和公司解除勞動關系有關,已經產生的工資應該照常支付給妳,和後續無關。
跟進也沒關系。
二、辭退、開除、開除、辭職和自願辭職的區別
開除是對犯了錯誤的員工最嚴厲的行政處罰。適用於嚴重違規的員工,主要包括以下情況:
(1)被判刑入獄服刑;
(2)第二次勞動教養被取消的;
(3)試用期內表現仍不好的;
辭退時限為:自員工被證明有錯誤之日起,5個月內完成審批。
刪帖是用人單位對無正當理由曠工的員工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壹種行政方式。不屬於行政處罰,是指員工無正當理由曠工超過壹定期限,單位依法將其姓名從員工花名冊中除名。
除名的條件是:
(1)員工經常無故曠工;
(2)批評教育無效的;
(3)達到規定的曠工天數,即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5天,或1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30天。計算連續曠工時間時,可以扣除曠工期間的節假日和休息日天數。在累計曠工時間中,應按自然年計算。退市沒有時間限制。
正常辭退是指用人單位根據生產經營狀況和富余職工情況,按照有關規定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行為。比如,根據《勞動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屬於勞動者的正常辭退。
辭職是指員工依據勞動法或勞動合同辭去工作而終止勞動關系。辭職壹般有兩種情況。壹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的,勞動者可以隨時要求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二、根據員工本人選擇,提前30日書面通知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自動離職是指員工在終止勞動關系時未履行解除手續而離職,或者未辦理解除手續即離開單位。員工自願離職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擅自雇用員工自願離職的用人單位,給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為了更好地保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國家還規定雙方應當簽訂勞動合同,同時應當遵守勞動合同和勞動法的規定。如果用人單位要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辭退員工或者到期後不續簽,也需要按照勞動法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自主創業和停薪留職的區別
1,工資:停薪留職期間無工資;帶薪停職期間,工資不變。
2.社會保險待遇:停薪留職期間沒有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停薪留職期間,社會保險待遇不變。
3.職位:無薪休假期間將保留壹定時間的相關職位,具體時間根據雙方約定確定;帶薪停職期間,職位暫不保留,但可以在規定期限內繼續回到原職位。
擅離職守,停薪留職
停薪留職是指約定雙方在停薪留職期間的相互權利和義務,停薪留職期間不晉升,不享受各種津貼、補貼和勞保福利的合同。
而停工就是讓妳暫時停下手頭的工作,在此期間給妳適當的補貼,保證妳的生活。
停薪留職算辭職嗎?
不壹樣!
停薪留職就是不拿工資,而是保住工作,就是除了勞動關系沒有別的!屬於用人單位的編制,但不在崗位,沒有工資。除了五險壹金什麽都沒有。
退休就是離職退休!沒有工作,但是有工資,福利等等!我提前離職,等待正式退休,解除勞動關系。
辭職和停薪留職的區別
兩者的區別在於待遇不同。離職歇業:就是離職歇業,壹般是單位經營出現問題導致的後果。比如企業沒有訂單,沒有活幹,就發基本生活費請工人離職,暫時歇業;
停薪留職:是個人因個人原因向單位申請離開單位,停發工資,保留編制和職務的行為。
帶薪停職和辭職有什麽區別?
停薪留職後沒有工資,不享受津貼補貼等各種福利。停薪留職與停薪留職的區別:停薪留職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簽訂的約定雙方在壹定期限的停薪留職期間的相互權利和義務,並保留勞動者身份的合同。在此期間,員工不予晉升,不享受各種津貼、補貼和勞保福利;停薪留職期間是指職工因工作事故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期間,其原工資、薪金、福利、保險等待遇不變。
離崗創業與停薪留職的區別和聯系
3月22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出臺《關於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明確規定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新創業,三年內可保留人事關系。
離職創業期間繼續在原單位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工資、醫療等待遇的,各地各部門要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本地實際,及時辦理退休手續,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
創業和停薪留職有什麽區別?
當然是請假了。好吧。
停薪留職:停薪留職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簽訂的,為了使特定勞動者在壹定期限內停薪留職並保留其身份,約定雙方在停薪留職期間的相互權利和義務的合同。本合同產生於上世紀80年代,僅適用於原固定員工,不適用於勞動合同制員工。合同的有效期壹般不超過兩年。
總的來說,在現行的勞動合同制度下,是沒有辦法為了壹個職位而停薪留職的。停薪留職後,已經發生的業績提成必須付給妳,以後不發工資。
休假:即正常情況下休假,工資福利照常發放給妳。企業的各種效益都有保障。
停職後創業和離職後創業的區別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重病和行動不便的情況下,可以停薪留職。目前事業單位不能停薪留職,也沒有關於事業單位停薪留職的政策法規,沒有規範的操作辦法。國務院有關規定表明,事業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度,不得停薪留職。
停薪留職比辭職的好處。
停薪留職後沒有工資,不享受津貼補貼等各種福利。停薪留職與停薪留職的區別:停薪留職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簽訂的約定雙方在壹定期限的停薪留職期間的相互權利和義務,並保留勞動者身份的合同。
在此期間,員工不予晉升,不享受各種津貼、補貼和勞保福利;停薪留職期間是指職工因工作事故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期間,其原工資、薪金、福利、保險等待遇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