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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千戶集團名單原則上幾年調整壹次

原標題:關於發布《千戶集團名冊管理辦法》公告的解讀

為加強國家稅務總局管理服務的重點大企業集團(以下簡稱“千戶集團”)風險管理和納稅服務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國家稅務總局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定發布了《千戶集團名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將《辦法》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問:為什麽要出臺《辦法》?

  答:千戶集團名冊是開展大企業稅收經濟分析和風險分析的重要基礎。加強千戶集團名冊管理,了解、掌握集團內部管理層級、資產關聯關系、地區分布等情況,有助於稅務機關明確服務管理範圍,提高稅收服務管理水平;有助於企業防範稅收風險,提升納稅遵從水平。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有關規定,納稅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深化大企業稅收服務與管理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稅總發〔2015〕157號),國家稅務總局重點聚焦千戶集團,各省國稅局、地稅局聯合聚焦集團總部在本省的千戶集團和省稅務局確定的大企業,***同采集並定期更新集團及其成員企業信息。

在這種背景下,通過制定《辦法》,進壹步明確千戶集團名冊管理工作職責、規範名冊管理工作方式、理順內外部關系,對於完善千戶集團名冊管理體系、提升大企業稅收服務管理水平、促進大企業納稅遵從,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問:如何選定千戶集團?

  答:千戶集團是指年度繳納稅額達到國家稅務總局管理服務標準的企業集團。其中,年度繳納稅額為集團總部及其境內外全部成員企業境內年度繳納各項稅收總額,不包括關稅、船舶噸稅以及企業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不扣減出口退稅和財政部門辦理的減免稅。

為了了解、掌握壹些企業的組織結構、基本財務等情況,加強相應的服務與管理,公告規定對全部中央企業、中央金融企業不論年度繳納稅額多少,均納入千戶集團範圍。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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