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民辦學校申請小學壹年級的必須年滿六周歲(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申請初中七年級的須是2020屆小學畢業生。申請民辦學校初中七年級、小學壹年級學位須具備的條件和提供的證件材料1.林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需提供證明材料:非活頁居民戶口簿。2.非林州籍在林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非活頁居民戶口簿、父(母)壹方身份證、父(母)壹方的林州市勞動合同或營業執照、林州市居住證(或有效暫住證明)。(二)公辦學校1.申請市區公辦小學壹年級學位須具備的條件和提供的證件材料(1)具有市區戶籍(原城郊鄉劃歸市轄區的村、居委會戶籍除外,下同)且必須年滿六周歲(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適齡兒童,需提供證明材料非活頁居民戶口簿。(2)非林州籍在林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非活頁居民戶口簿、父(母)壹方身份證、父(母)壹方的在林州務工合同或營業執照、林州市居住證(或有效暫住證明)。(3)在市區購房且持有房產證、不動產證等正式購房手續的適齡兒童,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非活頁居民戶口簿、房產證(不動產證)或經房管部門備案的正式購房合同和購房稅務發票。(4)在市區購房但無房產證、不動產證等正式購房手續的適齡兒童,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非活頁居民戶口簿、購房合同和繳費票據、近三個月水電正式繳費單據(或者是能顯示用戶信息:戶號、戶主姓名、家庭地址等的水電費手機繳費截屏,現場審核時家長須帶打印出的截圖和繳費手機給工作人員審核,繳費手機與截圖內容壹致的,審核學校在截圖上蓋章,審核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