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按稅法內容分類
按照稅法內容的不同,可以將稅法分為稅收實體法、稅收程序法、稅收處罰法和稅務行政法。
騰訊眾創空間稅收實體法是規定稅收法律關系主體的實體權利、義務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其主要內容包括納稅主體、征稅客體、計稅依據、稅目、稅率、減稅免稅等,是國家向納稅人行使征稅權和納稅人負擔納稅義務的要件,只有具備這些要件時,納稅人才負有納稅義務,國家才能向納稅人征稅。稅收實體法直接影響到國家與納稅人之間權利義務的分配,是稅法的核心部分,沒有稅收實體法,稅法體系就不能成立。
稅收程序法是稅收實體法的對稱。指以國家稅收活動中所發生的程序關系為調整對象的稅法,是規定國家征稅權行使程序和納稅人納稅義務履行程序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其內容主要包括稅收確定程序、稅收征收程序、稅收檢查程序和稅務爭議的解決程序。稅收程序法是指如何具體實施稅法的規定,是稅法體系的基本組成部分。《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即屬於稅收程序法。也有將稅務爭議的解決程序獨立出來,稱之為稅收爭訟法,與稅收實體法、稅收程序法等並列的分類方法。
稅收處罰法是對稅收活動中違法犯罪行為進行處罰的法律規範的總稱。我國稅收處罰法由四部分構成:壹是刑法中對偷稅、抗稅、騙稅等稅收犯罪行為的刑事罰則;二是最高司法機關對稅收犯罪作出的司法解釋和規定;三是《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法律責任”壹章對稅收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規定;四是有關單行稅法和其他法規中有關稅收違法處罰的規定。
稅務行政法是規定國家稅務行政組織的規範性法律文件的總稱。其內容壹般包括各種不同的稅務機關的職責範圍、人員編制、經費來源、各級各類稅務機關設立、變更和撤銷的程序和它們之間的相互關系以及與其他國家機關的關系等。從壹定意義上講,稅務行政法也是稅務行政組織法。多數國家並沒有設立專門的稅務行政法,而是在基本稅法中確立稅務機關的基本組織原則或規則,然後以法規或規章的形式確立稅務機構的組織辦法。
(二)按稅法效力分類
按照稅法效力的不同,可以將簡潔分為稅收法律、法規、規章。
稅收法律是指享有國家立法權的國家最高權力機關,依照法律程序制定的規範性稅收文件。我國稅收法律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僅次於憲法而高於稅收法規、規章,我國現行稅法體系中,只有《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屬於稅收法律。
稅收法規是指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地方立法機關根據其職權或國家最高權力機關的授權,依據憲法和稅收法律,通過壹事實上法律程序制定的規範性稅收文件。我國目前稅法體系的主要組成部分即是稅收法規,由國務院制定的稅收行政法規和由地方立法機關制定的地方稅收法規兩部分構成,其具體形式主要是“條例”或“暫行條例”。稅收法規的效力低於憲法、稅收法律高於稅收規章。
稅收規章是指國家稅收管理職能部門、地方政府根據其職權和國家最高行政機關的授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規範性稅收文件。在我國,具體是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以及地方政府在其權限內制定的有關稅收的“辦法”、“規則”、“規定”。如《稅務行政復議規則》、《稅務代理試行辦法》等。稅收規章可以增強稅法的靈活性和可操作性,是簡潔體系的必要組成部分,但其法律效力較低。壹般情況下,稅收規章不作為稅收司法的直接依據,而只具有參考性的效力。
(三)按稅法地位分類
按照具體稅法在稅法體系中的法律地位不同,可以將其分為稅收通則法和稅收單行法。
稅收通則法,是指對稅法中的***同性問題加以規範,對具體稅法具有約束力,在稅法體系中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的稅法。其主要內容壹般包括通用條款、稅權劃分、基本稅收權利與義務、征收程序、法律責任、行政協助、稅務爭訟等方面的內容。較為典型的稅收通則法即稅法基本法。
稅收單行法,是指就某壹類納稅人、某壹類征稅對象或某壹類稅收問題單獨設立的稅收法律、法規或規章。稅收單行法受稅收通則法的約束和指導。稅收單行法是相對於稅收通則法而言的,就是說稅收通則法以外的稅法都屬於稅收單行法。
(四)按稅收管轄權分類
按照稅收管轄權不同可以將稅法分為國內稅法與國際稅法。國內稅法是指壹國在其稅收管轄權範圍內調整稅收分配過程中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是由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和經由授權或依法律規定的國家行政機關制定的稅收法律、法規、規章等規範性文件。其效力範圍在地域上和對人以上均以國家稅收管轄權所能達到的管轄範圍為準。我們通常所說的稅法即是指國內稅法。
國際稅法是指調整國家與國家之間稅權權益分配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它包括政府間的雙邊或多邊稅收協定、關稅互惠公約、“經合範本”、“聯合國範本”以及國際稅收慣例等。其內容涉及稅收管轄權的確定、稅收抵免以及無差別待遇、最惠國待遇等。國際稅法是國際法的特殊組成部分,壹旦得到壹國政府和立法機關的法律承認,國際稅法的效力高於國內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