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點擊“登錄”—“個人登錄”—“我要註冊”,按要求註冊,並進行登錄。
2、首頁—“我要辦稅”—“個性化辦稅”“房產交易壹體化(增量房)”—“增量房銷售信息采集”。
3、點擊“新增”。
4、閱讀《法律責任聲明》,在受讓方和辦理人處錄入納稅人姓名後,點擊“下壹步”。
5、錄入“合同編號”—“房屋所在地(洛陽)”—“購買方納稅人錄入”—“確認”—“查詢”—錄入“房屋所在地街道鄉鎮”—錄入“發票代碼、發票號碼”。
6、完成填表後,點擊“保存”—“提交”,確認稅費無誤後,點擊“保存”。
7、在“增量房信息采集”頁面,點擊“申報”—“稅費繳納”,選中房屋信息條,點擊“掃碼扣款”後,掃碼繳費(支持手機微信、雲閃付)。
8、點擊“證明開具”,打印完稅證明。
2014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洛陽城市區範圍(不含孟津區、偃師區,下同)購買新建商品房(以購房合同簽訂日期為準,不含二手房),在房管部門取得網簽合同,但尚未繳納契稅的購房者。且在2022年9月20日至12月31日期間繳納契稅,可認定為本次符合申領範圍的對象。
申請人符合條件且已完成契稅繳納,在2022年9月20日至2023年1月20日期間,可以通過“洛快辦”App進行契稅補貼申請,按要求準確填寫申報信息,無需提供紙質資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壹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