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律師事務所變更名稱和地址的手續怎麽樣?

律師事務所變更名稱和地址的手續怎麽樣?

律師事務所變更條件:

1.分所變更名稱、負責人、章程、合夥協議的,應當經所在地的市級或者直轄市的區(縣)司法行政機關審查,並報原審批機關。具體辦法按律師事務所設立許可程序辦理。

2.律師事務所變更住所和合夥人的,應當由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的區(縣)司法行政機關自變更之日起15日內報原審核機關備案。

3.律師事務所跨縣、市、不設區的市轄區變更住所,負責日常監督管理的司法行政機關需要相應變更的,應當在辦理備案手續後,通知律師事務所遷入地的縣級司法行政機關。

4.律師事務所擬將住所遷至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應當辦理原律師事務所註銷和新設律師事務所的手續。

5.律師事務所變更合夥人,包括新聘合夥人、退夥、因法定事由或者合夥人會議決議開除合夥人。

6.新合夥人應當是專職執業並具有三年以上執業經歷的律師,司法部另有規定的除外。受到停止執業處罰六個月以上的律師,處罰期限未滿三年以上的,不得擔任合夥人。

7.合夥人退夥或者被除名的,律師事務所應當依照法律、律師事務所章程和合夥協議的規定處理相關財產權益、債務承擔等事項。

8.因合夥人變更需要修改合夥協議的,應當按照本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報批修改後的合夥協議。

9.律師事務所變更組織形式的,應當按照本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在申請變更前,依法辦理業務銜接、人員安排、資產處置、債務承擔等事項,並對其章程、合夥協議作出相應修改。

10.律師事務所因分立、合並需要變更、撤銷原律師事務所或者設立新的律師事務所的,應當在依法辦理相關律師事務所的業務銜接、人員安排、資產處置、債務承擔等事務後,提交分立協議或者合並協議等申請材料,並按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 上一篇:臨汾市鄉寧縣稅務局
  • 下一篇:青年馬克思述評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