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省理工學院機械工程系教授陳剛(圖片來源:MIT網站)
根據美國司法部網站披露的信息,美國的電匯欺詐指控最高可判處20年監禁、3年監督釋放和最高25萬美元罰款。對虛假陳述的指控規定了最高5年監禁、3年監督釋放和25萬美元罰款。未提交外國銀行賬戶報告的指控最高可被判處5年監禁、3年監督釋放和25萬美元罰款。判刑就是量刑,由當地聯邦法院根據諸多因素決定。
上圖是美國司法部的指控文件。指控文件顯示,陳剛是美籍華人(畢業於華中科技大學),擔任麻省理工學院帕帕拉多微納工程實驗室主任和固態太陽熱能轉換中心主任。自2013以來,他在麻省理工學院的研究已經獲得了美國聯邦機構超過19000000美元的資助。美國司法部的文件顯示,自2012年以來,陳剛在中國擔任了許多職務,目的是通過提供建議、專業知識或其他指導來促進中國的科技發展,並獲得壹定的經濟報酬。自2013以來,美國司法部表示,陳剛獲得了約2900萬美元的外國資金,其中包括中國南科大19萬美元的經濟援助。但陳剛並沒有在自己的稅單中如實申報,所以這些對外經濟援助是違法的。
近年來,我們可以發現越來越多的外國漢語專家願意回國發展。第壹點,中國的科研環境越來越好。第二點,中國對科研發展的支持也是逐年加強,對科技的援助也在逐步提高。最重要的壹點是,國外越來越打壓中國的科技,尤其是壹些發達國家,當地的教授和政府都不願意把壹些核心知識教給外國人。回國發展是個不錯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