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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車為什麽要交購置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征收,國外發達國家也需要征收購置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第壹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購買本條例規定的車輛(以下簡稱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為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車輛購置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條例第壹條所稱購買,包括購買、進口、自產、贈與、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應稅車輛自用。

擴展數據:

車輛購置稅應納稅額=應納稅額× 10%(排量1.6升及以下乘用車為7.5%)。根據不同情況,計稅價格確定如下:

1.應稅價值,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自用的,向銷售者支付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的全部價款和額外費用,不含增值稅。也就是說,應繳納的車輛購置稅,是以您取得的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上開具的價款和費用總額除以(1+13%)作為計稅依據,再乘以10%(排氣量1.6升及以下的乘用車,購置稅稅率按7.5%計算)。

比如,消費者購買壹輛654.38+萬元(超過654.38+0.6升)的國產車,去掉增值稅後按654.38+00%征稅。計算公式為100000÷1.13×0.1 = 8849.56元。2010年2月28日下午,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通知,自2011月28日起,對排量為1.6升及以下的乘用車統壹按照10%的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

2.納稅人進口自用的應稅車輛的計稅價值計算公式為:計稅價值=海關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3.納稅人自產、贈與、獎勵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的自用車輛,計稅依據由車購辦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核定的應稅車輛最低計稅價值核定。

百度百科-購置稅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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