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具備合法經營資格的,對用人單位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勞動者已經付出勞動的,單位或者其出資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單位和個人領購發票時,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報告發票的使用情況,稅務機關應當按照規定進行檢查。
1.資格審查程序是什麽?
1.申請人向省建設廳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材料。其中,中央管理企業直接向建設部申請;
2、省建設廳對企業申請建造師資質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
3、省建設廳對申請二級及以下資質(包括不分等級資質)和勞務分包資質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其中涉及交通、水利、通信、電子等方面的資質,由省建設廳征得同級有關部門同意後審批;
4.準予許可的,應當按照提交時間在法定時間內頒發資格證書並送達申請人。
在辦理過程中,施工單位要時刻關註提交時間和流程進度,不符合規範的要及時修改和提交,確保在不影響項目開展的情況下,能夠拿到資質證書。
二、勞務分包有什麽特點?
勞務分包在性質上屬於施工合同,不是勞動合同,也不是發包方與承包方之間的勞動關系合同,更不是企業內部的勞動合同。勞務分包是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與專業分包和施工分包壹樣,是從施工合同中派生出來的。
1,勞務作業承包企業應具備勞務分包企業資質。在企業資產和經營場所方面,在企業主要人員的職稱和資格方面,在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證書和數量方面,在技術工人的數量方面,都體現在分包的資質上。《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明確規定了勞務分包企業的資質標準。
2.勞務分包的內容應該是整個工程的勞務部分。壹般勞務作業分包包括木工、砌築、抹灰、油漆、鋼筋、混凝土、腳手架、模板、焊接、水暖電、鈑金、架線、制石等13種作業,每種作業都應有相應的資質標準和作業範圍規定。
3、勞務分包壹般只承包人。機械設備、機器人等。應由人工操作員提供。壹般用日工資單價乘以總持續天數來計算人工成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需要領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憑稅務登記證、經辦人身份證明和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樣式印制的發票專用章印模,辦理領購發票手續。主管稅務機關應根據領購單位和個人的業務範圍和規模,確認領購發票的種類、數量和方式,並在5個工作日內開具發票領購簿。單位和個人領購發票時,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報告發票的使用情況,稅務機關應當按照規定進行檢查。